艾尔伯特·奈利坐在布朗克斯公寓里,小心翼翼刷着以前当警察时蓝色制服。他解下警徽,放在桌上准备抛光。制式枪套和手枪挂在椅背上。这套熟悉琐碎规程莫名其妙地让他高兴,妻子离开他快两年,他很少会这高兴。
他娶丽塔时候,她还在念高中,他也刚当上警察。她是个黑发腼腆姑娘,来自个古板意大利家庭,晚上十点以前必须回家。奈利全心全意爱上她,爱她纯真,爱她品行,也爱她黝黑肤色和美貌。
刚开始,丽塔·奈利狂热地迷恋着丈夫。他力大无穷,她看得出人们害怕他,既因为他力量,也因为他黑白分明、决不动摇是非观。他很少拐弯抹角。要是不赞同某个团体或个人看法,他要避而不谈,要直截当地说出他不满。他从不礼节性地随意附和。他拥有地道西西里脾气,发起火来实在恐怖。当然,他从不对妻子动怒。
区区五年,奈利成纽约警队最令人畏惧同时也是最诚实警察,但他有他自己套执法标准。他讨厌地痞流氓,见到群流氓半夜三更在路口寻衅滋事,就会断然采取行动。他身体强壮得出奇,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有完全意识到。
天晚上,他在中央公园西路跳下巡逻车,叫住六个身穿黑色丝绸外套小流氓。他搭档很解奈利,留在驾驶座上,不想掺和进去。六个小伙子都不到二十岁,在街上拦人讨烟抽,用是年轻人那种威胁手法,并没有真伤害什人。他们还调戏路过女孩,色迷迷德性更像法国佬,而不是美国人。
奈利命令他们贴着隔开中央公园和第八大道石墙站好。虽是黄昏时分,但奈利带着他最喜欢武器:支特大号手电筒。他从不拔枪,因为没这个必要。他动怒时候脸色十分吓人,加上制服,平常小流氓见就腿软,毫无例外。
奈利问第个身穿黑色丝绸外套小伙子:“你叫什?”小伙子答个爱尔兰名字。奈利说:“滚远点儿,今晚再让见到就钉死你。”他用手电筒比划下,小伙子快步溜走。奈利按同样套路打发走接下来两个小伙子。可是,第四个小伙子报上是个意大利名字,笑嘻嘻地看着奈利,像是在说们有血缘关系。奈利明显是意大利血统长相,他盯着小伙子看几秒钟,毫无必要地问句:“意大利人?”小伙子信心十足地咧嘴笑。
奈利却抡起手电筒冲他脑门来下。小伙子跪倒在地,前额皮开肉绽,血流如注,但只是皮肉伤。奈利粗声粗气地对他说:“狗娘养,你让意大利人丢脸。你败坏们名声。给站起来。”他脚踢在小伙子侧腹部,不轻但也不重,“回家去,别在街上鬼混。再让逮住你穿这种衣服,就送你进医院。现在给回家。算你走运,不是你老子。”
奈利懒得再问剩下两个小流氓,只是赏他们屁股几脚,告诉他们今晚别被他看见第二次。
这种遭遇战总是打得非常迅速,不等人群聚集起来,旁观者抗议他,bao行,事情就已经结束。奈利会钻进巡逻车,搭档开车就走。当然,偶尔也会碰到两个想打架硬骨头,甚至会拔出匕首。这些人算是倒大霉。奈利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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