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因为无记忆,就可以简单认为人是“消失”或“丧失”在过去日子里。另外,不想在这部作品里解释记忆和忘却意义,也不想接触时间和生命问题。然而,对来说,它确是些线索、些证据。
记忆力不好,坚决不相信所谓记忆东西。有时感到忘却也不见得是件坏事。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要写这样日记呢?无疑是因为觉得祖父临终,想把祖父形象记录下来。十六岁,竟在个弥留病人身旁记这些写生式日记,后来回想起来也觉着奇怪。
还记得五月八日日记是这样写:“面对桌子,把稿纸展开。美代则坐在那里,准备恭听那番所谓心里话。(想原原本本地记录祖父话。)”家里是有“桌子”,不过记得在替代桌子脚蹬儿(脚搭子)头,立着根蜡烛,就是在那上面写《十六岁日记》。祖父双目近乎失明,他也没觉察到在记着写生式日记。
当然,做梦也没想到十年后会将这些日记作为作品发表。总之,之所以能作为作品读下去,大概因为是写生式缘故,而不是早熟文才。为将祖父话速记下来,没有工夫去修饰文章,字迹也十分潦草,后来有些字都认不出来。
灯昏昏暗暗。灯影下,只见两个妇人双手托腮,默默无言。
“少爷,怎办呢……他身体那样坏,还很能穷根究底呢。”
“怎办才好呢!”
几乎哭出声来。
※
祖父享年七十五岁。
原文是页半零三行。誊写时,将对话改行,抄下来成四页零四行。只有点是千真万确,那就是应该接在二十七岁时发表那部分日记之后。五月十五日,美代因事回家,由阿常婆来替代。翌日,即十六日,《十六岁日记》记录就中断。在这里抄录下来,是那之后美代又到家里来当天记下来。
《十六岁日记》后记里,有这样句话:“日记至此结束。”这不是事实。发表《十六岁日记》时,只发现写到五月十六日,自然可以认为五月十六日这部分,同这里抄录部分之间,还有几天日记。也许是散失。
祖父在五月二十四日病故,十六日是逝世前八天,这里抄录下来部分,大概是更近祖父死期。
祖父与世长辞,十六岁便成没有个亲人、失去家庭人。
《十六岁日记》“后记”这样写道:“发现这些日记时候,感到不可思议是,日记里所写每天生活,已无记忆。要说无记忆,那这些日子到哪儿去?又消失在哪儿呢?思索着这样个问题:人是不断消失在过去日子里。”过去日子经历过来,却无记忆,这是不可思议。现在是五十岁人,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对来说,这是《十六岁日记》第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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