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羔羊》中译本序
周黎明
每个社会,无论人口多寡、经济强弱、素质优劣、居住疏密,都有变态者存在。每当出现连环杀手等耸人听闻消息,网络上总会有人抱怨:某某地方尽出这类怪物。殊不知,这绝不是某地仅有怪现象。谁能保证自己可爱家乡或居住地人人都是灵魂洒满阳光、乐天助人“艾美丽”?
深究起来,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个变态恶魔,只不过,在正常境遇中,种种变态思想被外界法律和伦理以及内化社会规范所约束罢,有想法多半不会去实施,很多想法在潜意识中就被自压抑下去。在战争等狂热环境里,像虐囚、杀人比赛,甚至人吃人那样事情就会幽灵般抬头。犯下如此兽行人往往并不是天生“坏人”,而是外界放任唤醒他们内心恶魔。当然,说每个人都会如此蜕变也许夸张,但反观中外历史,很多人完全可能从“人”滑落到“兽”地步。
其实,变态并不是兽行同义词,变态是相对于常态而言。在现代社会,人类行为准则是在不伤害他人前提下,尽量宽容许多曾经被视为变态所作所为。但即便是再开明社会、再健全心理教育,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所有内心恶魔咆哮而出,殃及社会。
或许托马斯·哈里斯是名动物保护主义者,他看到人类屠杀羊羔以满足自己口福,找到这种“常态”行为和莱克特变态吃人之间暗合。莱克特是小说和电影世界中最迷人食人族,如果说“野牛比尔”之类是不自觉恶魔,那,他则是个具有高度自觉性超级恶魔。他不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内心邪恶而作恶,他永远是这些邪恶主人,跟大导演调度群众场面似摆布着自己举动。他不会因为作恶而内疚或恐惧,他非常享受自己行为。他本身就是研究变态心理超级专家。
研究犯罪心理,能帮助警方捉拿凶手,但更重要是,能帮助普通人化解潜在犯罪冲动。但在文艺作品中构思个本身是专家罪犯,就好比把警察局长安排成犯罪集团幕后黑手,官盗家,增加故事戏剧性,是种颇为高超手法,也暗合人性善恶同居身道理。
汉尼拔·莱克特最初出现在1981年出版《红龙》中。这部小说已经两次被搬上银幕,1986年由迈克尔·曼导演《猎人者》(Manhunter)并不卖座,莱克特在里面是个配角。但作者哈里斯事后显然意识到这个人物实为至宝。到1988年《沉默羔羊》,莱克特摇身升任男号,经过1991年安东尼·霍普金斯银幕演绎,成为影史上数数二经典恶魔,即那种让人不寒而栗同时又目不转睛高级魔王。如今,们已经很难想象莱克特不是霍普金斯,他捕捉到这个人物灵魂、他智商、他敏捷、他谈吐、他智力游戏。他是个恶魔,但他是个浑身充满魅力恶魔,相比之下,007影片中那些怀抱小猫、梦想摧毁世界则是可笑不可怖卡通恶魔而已。
《沉默羔羊》从小说到电影,经历短暂三年时间,这三年中读者怎看待电影版,不得而知。但估计,更多读者像样,是被电影名声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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