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没有工匠那样受人尊崇罢。因为工匠绝大部分是官府经营作坊技师,是典型“国人”,而商人则绝大部分是私人业主,官府对待他们自然有高下之分。
都城国人对法令怨言,主要在“惩疲”法条。所谓惩疲,就是惩治懒惰懈怠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分子。《周礼》称这种人为“疲民”,所以惩治这种人法令便称为“惩疲”。卫鞅颁布奖励军功、奖励农耕法令中同时规定,对这种“疲民”给予严厉惩罚:无论农工商人,凡是因为懒惰、懈怠而贫困者,律罚为官府奴隶,男人做苦力,女人做仆婢;凡是有业不操而游手好闲者,律罚为官府奴隶,强迫劳动;凡罚为奴隶者,夫妻不得同居,家人不得同事主。更严厉条是,主犯家长生不能恢复为自由籍平民。
对于这种惩罚,忠厚勤劳人们自然不会反对,也不会有怨言。但忠厚勤劳者般都谨慎怕事,影响力很小。大发怨气是各种疲民。这些人都很刁钻强悍,通常专门靠欺压良善、敲诈商贾、偷鸡摸狗、抢劫财物为生。还有种“富疲”,由于家道富裕不缺钱财,便不事劳作,逃避兵役,专门游荡四方,做游侠式好汉。这种人有威望有能力有武功,影响力很大,是疲民之最。更有种家道中落“士疲”,识得字,读得书,偏偏下不得苦。文不是文,武不是武,或整日在市人中摇唇鼓舌评判是非,或在官府吏员中传播道听途说各种流言,或帮着“富疲”出谋划策蹭饭吃。这种“士疲”对惩治疲民法令骂得最为刻薄尖酸,说惩疲法令是“蛇蝎心肠,有损阴德”,是“老妪当家,阴气到顶”等等等等,不而足。
除庶民国人中怨言,上层也是片怨气,大不安宁。
卫鞅第批法令中,也包括对宗室贵族惩治,即所谓惩治“贵疲”。宗室贵族,就是国君(国王或国公)所在部族。按照千百年来传统,这种人是天生贵族,做事不做事,立功不立功,都照样是世袭高等级爵位,从国库中领取极为优厚俸禄,享受包括高车骏马、大片府邸在内各种特权待遇。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没有什不合理,因为他们是王公贵族,他们享受是无法被剥夺。可是,《军功受爵法》却横空出世,赫然规定:取缔世袭爵位制!凡宗室贵族,如果没有军功或其他大功,不得取得爵位;两年无军功者,除去贵族籍;旦除籍,贵族就是庶民,原由国家提供各种特权律剥夺,享受国库物资律没收,附属仆佣律归官府,其家人与其他人口(如庇居亲戚),不得在府邸、田产、车马、衣食各方面享受原来贵族待遇;现有爵位贵族,包括家人在内,必须严格按照家长爵位高低等级定衣食住行,不得以财力雄厚或其他背景而有丝毫僭越。这样做,就是要造成“有功者必使显贵。无功者,虽富而不得芬华”现实,鼓励人们为国家立功。
这种法令对秦国宗室贵族来说,直是匪夷所思!
三皇五帝以来,贵族纵然无功,最差也是个等级较低世袭贵族。何曾有过没有功劳就会被开除出贵族阶层怪事!说到底,那时贵族毕竟还是国家骨干,想为国家立功者也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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