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悲哀地目送着她。她没有进新华书店大门,而是从旁边条胡同里拐进去。那是油坊胡同,是做芝麻油人居住胡同。们个分会长住在那里,因为经常吃芝麻酱,那小子毛眼儿格外润泽。
看着你老婆惨白脸,心中阵冰凉。深知庞春苗这个黄毛丫头,不是你老婆对手。她也很艰难,眼泪噙在眼里欲流不流。想她应该带走,但她没有走。她指头还在流血,不能浪费这些血。她耐心地用这些血补齐血字缺笔,又描画模糊不清之处。还有些血,就在那三个血字下面加个惊叹号。还有血,又加个惊叹号。又加个惊叹号。
离开他!!!
这已经是条完整醒目标语。你老婆似乎意犹未尽,但再写显然已是画蛇添足。她甩甩手指,又将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然后她把左手伸进衣领,从左肩胛位置上,撕下张伤湿止痛膏,缠住右手食指。这是她早晨刚贴上去,黏性犹存,缠指毫不费力。
她又次认真地端详着这条血写标语,这也是她发给庞春苗敦促书和警告书,脸上露出满意微笑。她推车沿着街边东行,跟在她身后,保持三米距离。她还不时地回头望下那棵树,好像生怕有人给涂抹似。
在红绿灯处,们等到过街绿灯,依然是胆战心惊地穿过马路。因为有许多身穿黑皮夹克骑挎斗摩托车人不尿红绿灯,因为有许多豪华轿车不受红绿灯限制,因为最近刚刚出现个“本田,bao走族”,都是年龄十八岁左右小青年,骑着色本田摩托车,专门撞狗,撞翻之后,唯恐不死,还要来回碾压,直至肝肠涂地,才吹着口哨如风而去。他们为什对狗如此仇恨?苦思冥想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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