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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受欢迎(2 / 3)

叶钦也不知道该怎和人家说,也不知该怎回复,基本就这夹在书里,然后不去管它。

这已经是他收到第三封,谁写也有署名,偶尔甚至在外面走廊上还会遇到,有那次还被人围住,几个女生推搡着个脸红红女生走到他面前,但总是没有说话,他总是很快就跑开

同桌孙宇光偶尔还会调侃他,说他自从参加次校运会之后就变得特别受欢迎。不管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年段上,很多女生都知道他名字。

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但想来大抵是从那次校运会之后,很多人开始认识他。再然后,市里比赛成绩,还有省里比赛成绩,通过校园广播传出去。学校组建田径队,他始终日复在傍晚放学之后,出现在学校操场开始训练,即便那个时候时间并不早,是在放学以后,但学校内还是有很多人注意到他。

这种感觉很奇特,比起刚刚进入学校时候,犹如个小透明,到现在偶尔会受到些女生关注目光,甚至是信,叶钦自己内心偶尔多少会有些自喜,毕竟,这个年纪少年人,受欢迎能被人喜欢总是件让人高兴事。

看着面前女生问道。

女生先是蹙蹙眉,接着抬头看清是叶钦后,洁白脸蛋唰下就红,也不等叶钦再问,下子低着头就从他身边钻出去。

“好像不是们班。”叶钦歪着头,看着离开女生有些疑惑,也没有去多想。

教室,直接走到自己位置坐下来。

刚伸手要从抽屉里拿出书来预习下,突然就看到书本上面躺着个粉色信纸叠成千纸鹤。

当然,现实不是小说和影视剧,他体育好点,在学校知名度比其他人高些,有些女生会注意到他,但也没有达到什人见人爱地步。

只不过是在这个阶段,在秀水这样有些闭塞小地方,男生女生还远没有被世俗所浸染得那严重,仅仅是从家境衣着去看个人。学校好,体育好,总是很容易吸引到学校其人注意。

像孙宇光这样大中午下课后去操场上抱着个篮球去打球,叶钦就知道,他可不止是因为喜欢打篮球而已。

叶钦现在也真没有太多想法,白天要正常上课,傍晚要训练,每天时间都被安排得满满,偶尔有那点悸动,但很快又会被学习压力和忙碌训练给压过去。而且,在他抽屉铅笔盒里面,还始终压着张临州断桥残雪照片。

再想到接下来,马上要去燕京比赛,叶钦想想身体偶尔都会有那点战栗起来。

叶钦稍稍愣愣下,现在离下午上课还有那段时间,他来得算早,这个时间点教室里也就三五个人,大部分学生都会在最后上课前二三十分钟才到教室。

而这个千纸鹤,再联想方才门口碰到那个女生样子,答案呼之欲出。

叶钦随手拆开千纸鹤,其实不用看,他也大概能够猜到是什

打头是对他名字称呼,字迹娟秀,写得很工整,然后是大段说什时候注意到他,对他多有感觉话,之后还有夹杂着段不知是从哪扒拉来歌词还是杂志上句子,看得叶钦都有点脸颊发烫。

随手将拆开信纸塞进本书里夹着,叶钦也就不再去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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