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大早看到如此美色,秦子珩也不由笑出来:“几天不见,想没?”
与秦征古板不同,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露水情缘,直到小说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麻烦。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人。】
想起原著中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嗯。”
马马虎虎地做完护肤工作,换好衣服季岚川坐等秦子珩上门,按照原著剧情,对方这个时候已经打算用新欢忘记旧爱。
身为新欢并同时肩负虐渣使命季岚川,当然要打起精神全力以待。
“咚咚。”
秦征习惯早起,住在老宅秦子珩当然不敢懒床,哪怕宿醉头痛,他也在早饭前敲响季岚川房门。
原主被带回家这件事,纯属秦子珩在听说白时年订婚后热血上头,之后他日日酒吧买醉,半点都没想起家里还有季岚这个人。
拜秦征夜半抽风所赐,季岚川好不容易积攒起愁绪彻底散个干净,他是神棍不是神仙,就算能比旁人多看到些东西,也不能抓来灵气给自己治病。
胃部抽痛,季岚川也没有精力再在楼下乱晃,虽说处在灵气浓郁环境中能让他神清气爽,但想到这优质灵气因何外泄,季岚川就秒都不想在厨房久待。
“呸,假正经老男人。”想起原著作者对秦征为数不多描写,季岚川偷偷撇撇嘴,他在原主卧室翻箱倒柜也没找到胃药,只躺在床上将自己缩成团。
不甚安稳地睡过晚,季岚川迷迷糊糊地被原主生物钟从梦中叫醒,他揉揉自己脑袋,恍惚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为给秦氏父子留下个好印象,原主甚至连个懒觉都不敢睡。
乖巧地点头,青年望向男人眼中满是依恋,秦子珩心中畅快,长臂伸便要将人搂进怀中:“走,下去吃饭。”
“别、”不着痕迹地躲开秦子珩大手,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道,“三
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心机受,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
经过昨晚那遭,秦子珩也渐渐回想起季岚好来,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道白时年事,他心里也有那点愧疚和心虚。
——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
脑海里胡思乱想,眼前房门终于打开,身着浅色衬衫青年笑盈盈地开门,无端就将夏日燥热去三分:“阿珩。”
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白时年,季岚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衣架子。
原来金丝雀在没上位前居然这惨。
摇头晃脑地感慨两句,季岚川踩着拖鞋走进浴室,眼就看到镜子中自己气虚脸色。
感觉像是昨天出去鬼混整晚,用力地蹭蹭唇瓣,季岚川总算让这张脸上多几分血色,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满面病容,也同样漂亮得惹人怜惜。
和自己完全不是个风格啊。
挑眉笑,镜中清纯娇俏青年立即多几分风流飒沓,照例欣赏完“自己”美貌,季岚川吹着口哨拧开花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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