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恍惚阵。
眼睛不花,视线也不模糊,他头脑保持稳定,只觉得垂直下坠,并未感觉到天旋地转。白纸黑墨是那简洁清晰。从始至终,他都看着请柬中央名字,清瘦有力钢笔字,笔尖在卡纸上刻出凹痕,有点像行楷,但笔锋跟棱角更锐。
李白认得那字体,他再熟悉不过。
就像他盯那个“剪”字太久,都快不认识它。
摸到什,但僵在包里拿不出来,“老板他前段时间——”
李白微微歪过脑袋,不语,目光已经完全敛住,专心致志地聚在卡着灯灯手腕那条黑缝上。
“就是出发前收到份请柬,是他生意上老朋友发,女儿要结婚,十月五号,他肯定要去参加咯。本来计划是玩到十月,也要因为这个早点回去,”灯灯顿顿,声音隐隐发颤,“就是偷偷看到那张喜帖,新娘还好,就是那个新郎!真吓住,觉得电话里讲不清楚得当面告诉你,就偷偷把它拿走……”
李白静静听着,眼睛睁得大大,瞳孔里闪动着桌面上烛光曳曳。是困惑?还是预感太明确。他脸色已变得煞白,自己却是毫无察觉模样,仍盯着灯灯手腕不放:“带?给看看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重名,估计就是重名!”灯灯居然伸出左手,想要按住自己右手,好像他包里会钻出什恶煞魔头似,“你认识个叫李漓女吗?你应该不认识吧?”
李白不再说句话,灯灯手被他拔出来,连带着还有指间攥那片中国红。李白拆开信封,内页卡纸是洁白,光滑,中间折叠,他打开来,看几秒才发觉是反,于是又调个方向读。
其实调不调又有什意义呢?有些字只用眼看个形状就能明白啊。
有些事听听口风也能自动联想,猜个大概。
这到底是因为心有灵犀,还是因为已经发生事本就太明显,人自然会有所感知,只不过是在被戳破时才发现?
好像究竟是哪个,也没有多重要,李白已经被仁慈地给予好几分钟反应时间,多亏灯灯废话那几分钟,他现在手没有抖,呼吸没有乱,眼睛也没有眨眨,他全身上下都是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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