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隐约觉得邓莫迟正在生气,因为自己犹豫、忸怩、阴晴不定,至少是不太开心——然而下秒邓莫迟就带他跑起来,是飞奔,猝不及防地,陆汀摆起左臂,宽大牛仔外套鼓风飘飞,只有袖子还箍在身上,原野干燥寒冷气息扑面而来,冲散两人之间黏稠空气,可手指还是紧紧地交错。两个缓而长草坡就这样打马而过。
到达目地后,邓莫迟这样解释自己突然加速原因:“很冷。”
陆汀吸吸鼻子:“只有在流鼻涕。”
“老大,你怕冷是不是?里面只穿件,你发现对吧?”他又紧接着问。
邓莫迟似有无奈地呼口气,大概是默认。他把左手掌纹按在门锁上,又去验证瞳孔,那几道门锁运转阵子才打开,他就推门进去,点亮所有灯。
邓莫迟认真回答:“向西北走,过两个土丘,在背风坡后面。”
陆汀四指被攥在起,只有拇指能动,他不自觉地把它搭回邓莫迟手背。“那们要做什?你刚刚说,什可能来不及?”
“敲代码。”
“……真能帮上忙吗?”
“为什不能?”
陆汀追着邓莫迟影子,穿过火光点点荒野。后来火光没,他们远离集会嗡鸣,昏红月光无法在地面投出阴影,陆汀眼中草坡轮廓也变得模糊,他就跑近些,试着牵上邓莫迟衣角。
其实在这种空旷场地,他不用担心撞上什,凭气味他就能判断邓莫迟方位,也足够把人跟紧,但他不想这样做。
因为那很像只狗。
陆汀并不讨厌犬类,简单又诚实物种,确切地说他是很喜欢。如果变成狗,汪汪叫上几声就能护卫家园,打个滚撒个娇就能去做邓莫迟宠物,他觉得那样也挺好。但做只视力贫弱,连牵引绳都没有,只能徒劳地追着主人味道丧家犬……未免也太可悲。
在他这样漫无边际地浮想时候,邓莫迟又次像在停电毕宿五里那样,抽出衣角,捏住他手指,给他个确切方向。又是仅到指尖分寸,又是沉默力道。
这是座结构简单玻璃房子,从外看是半透明,从内向外则视线通透。椭圆形,半个网球场大小,像半颗扁扁鹅蛋。地板是金属质地,在凹凸不平坡上架出个平面,铺全是写过稿纸。
邓莫迟寻常地踩上去,因为房屋中央那几张围成圈写字台上还堆更多,似乎那些纸上写才是有用内容。三台显示屏淹没其间,与常用尺寸不符巨型主机则靠墙围圈,插着大大小小
“只是觉得,是不擅长,二是你工作室应该保密等级挺高,随便带这个新来进去,会招别人说闲话吧。”
“不想去可以不去。”
陆汀愣,他感觉到邓莫迟手心薄汗,指节不自觉地跳跳。
邓莫迟又道:“如果你觉得这样难受,也可以放开。”
陆汀下子把他抓紧,用双手:“谁说难受,没觉得难受!”
陆汀说:“谢谢。”
邓莫迟道:“没事。”
陆汀又说:“以后会记得带手电筒,还有夜视目镜。有个包,基本工具都有,落在飞船里。”
邓莫迟道:“明天拿吧。”
陆汀想想:“老大,你工作室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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