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错过时间,也错过这辈子。席莫回合拢手指,无法掩盖细纹攀附在他皮肤上,他不愿去看,如往常般镇静地将珍珠扣在鬓角,像个二十岁青年样,静静望着窗外,等待着情人归来。
黄昏时候,他坐马车经过家药房,吩咐车夫下去买些东西。
他小情人果然又楞又直,他说叫他明天再来,果然今天就没有再回来找他。
等到回去时,天色正好将黑。席莫回慢慢走下车子,铁链子实沉,总是坠得脚腕生疼。他早已过会喊痛年纪,这会已经能把痛觉当成习惯。
“老爷,那就先走,今天买东西还得回去复命
谁能想到,那已经是上辈子事。
这个轮回开始时,十五岁他在塔楼里醒来,原以为不过是又个乏味重复开端。直到他看到镜中自己,看到这枚他原本嫌弃不已发夹,它竟然跨越时间魔法,悄悄陪伴着他走过来。
或许这世,也会碰到那个外乡人。
至少当他来时候,要让他看到这枚发夹原原本本待在头发上,他说过很多次,喜欢这头银发。
席莫回怕那个蠢家伙找不到自己,更怕他再次摔下去,和家族磨磋许久,才被放进城里,他又使些手段,逼得他们同意给自己每天个小时放风时间。
脚铁杆,也不管脚指头肿没肿,气哼哼地下楼摔门走。
“狗脾气。”席莫回独自站在囚室里,低声说。
车轮匆忙滚动声似乎夹杂着主人怒气,渐行渐远。席莫回走回窗边,现在日头还早,车夫还不会来接他。
他支起手臂,托着腮趴在窗沿上。洞口是那得小,即便拆除钢筋,也仅能伸出个脑袋。他心神不宁,照例摘下发间东西握在手心,席墨之无数次拿这个嘲笑过他,他也无数次动心思想把它丢掉,但犹犹豫豫中,晃眼就过四十年。
借着缕不小心流落到窗口阳光,席莫回摊开手掌,将它置于灿烂光下用心观赏。
马车经过城镇中心时,他总在那双双畏惧眼睛里搜寻,企图找到双沉静颓然眸子。他思考过各种可能重逢场面,于是无时无刻不戴着珍珠出门,以便情人第眼就能认出自己。
今年是最后年,要是再不来,就要等下辈子。
白驹过隙,时光如梭,四十年光阴也只是弹指瞬。
时空错乱给他开个惊天玩笑。他情人终究是来,有着同样年轻俊美样貌,对他同样地痴迷,可他——
可他再也没有能供情人亲吻昳美脸庞。
它不是什奇珍异宝,连珍贵都称不上,只是个普普通通珍珠夹子,样式简单到极致,除行并排四颗海水珍珠个头大些,没什特别。
这类东西在寻常人家姑娘口袋里可能会被捧着护着,在席家这里就和米粒价值没什区别。
发饰夹扣都是镀金,反复佩戴也不会失去光泽。席莫回稍微动动手掌,珍珠圆润表面折射出炫彩光芒,看起来和他刚得到它时样温润如新。
那年他才刚满二十岁,送夹子给他情人与他同岁,他们在最好年华相遇。
他每每想起,还觉得历历在目,那夜雨,伞下纠缠,年轻人炽烈燃烧感情,他费劲多年也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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