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那个地方大,人还要再多点。”
盖密尔又报好几个城镇名字,全都是这两年来詹森“路过”地方。
詹森:“……”
这是完全不遮掩吗?
桌上堆着美味食物,轻扬活泼音乐,还有在蜡烛光亮下旋开裙摆……
那栋死气沉沉房子就像换副面貌,变成童话故事书里南瓜小屋,到处都是暖黄光亮,可能就差位威严国王或者位美丽公主,来见证仙女魔法。
“……乡村舞会,这附近有吗?”
盖密尔声音把詹森从那段记忆里拉回来。
詹森平时会受到这些记忆与情感影响,就像阅读小说样,合上书页就不会有太多感触,甚至会遗忘到脑后,但是那些画面重新浮现上来时,熟悉思绪也随之而来,甚至会因为年纪与阅历增加,平添更多感触。
“舞会见过,不过……”
詹森伸出手。
盖密尔想想,把书递过去。
詹森翻阅速度自然不会像人类那样缓慢,短短几秒钟他就读完十来页内容,远看就仿佛只是在翻书。
“这是乡村舞会,比较热闹,看到过。”詹森回答。
盖密尔从那些慌乱苏格兰场警察身边走过。
对他来说,这只不过是群惊慌失措蚂蚁。
只不过蚂蚁建造巢穴很有意思,蚂蚁求偶模式也很有趣。
“换个地方?”
盖密尔主动邀请。
“很遗憾,这里都是伦敦贵族,他们搬到郊区也只是换个地方生活。如果要看这本书里描述乡村舞会,要去比较偏僻……”
詹森本来想说风景优美地方,很快就想起自己同类特性——审美跟人类差很多。
而且每个邪神看法还不样。
所以詹森立刻换掉形容词:“就是比较小蚂蚁巢穴,但又不会饿死蚂蚁地方,同时气味剂数量比较单。”
“黑礁镇?”盖密尔试探着问。
他心情可没有表面上那平静,他记忆深处,存在着场热闹乡村舞会。
那正是在老布兰登家乡村别墅里举行,那个孩子悄悄溜出阁楼,躲在二楼昏暗角落里偷看这场舞会,然后他发现,父亲老布兰登身边有个健康男孩,被仆人与宾客称呼为“这里小主人”。
舞会结束之后没多久,那个男孩就住在这栋房子里。
对詹森来说,那场舞会其实很简陋,很匆促,没什可以值得说东西。
因为他后来在伦敦见过太多富丽堂皇社交舞会,与之相比,就像是精美雕琢艺术品与粗糙玻璃球。可是在那个孩子短暂记忆里,那竟是最鲜亮抹颜色。
詹森估计侦探那边暂时不会遇到危险,迟疑数秒后,同意。
必须说,人鱼声音很好,念诵段落词句也很优美。
其实詹森没有仔细读过那几本乡村爱情小说,但是他知道这些书大概说什内容,也知道主要角色名字,这就要感谢报纸上那些评论家们,在没有新闻时候他们总是要谈论文学,越是有名作品出现概率就越高。
“你见过舞会吗?”盖密尔认真地问。
这似乎是人类非常看重个仪式,是爱情起源还有发展,其他人也会通过这种仪式确认自己与自己所爱人、自己亲人在这个群体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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