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三提供线索,警方在发现尸体次日逮捕山下雄。
山下符合凶手全部条件。
他是被害者下田春吉徒弟,但不肯正经工作,老是向春吉借钱,前后借将近百万。为此,最近春吉不断责骂他。
案发当晚十点左右,山下从同居女友公寓出门,临走前只留下句“办完事马上回来”。女友证实,他当时穿正是白色棉质长裤和红灰相间条纹毛衣。这件毛衣也在他住处寻获。
山下在审讯室里矢口否认罪行。他声称,当晚他确和下田春吉见过面,但只是去归还部分借款,见面地点在个距离案发现场约二百米公园里。将二十万元现金交给春吉后,两人就分手。
“条纹?确定吗?”
“不会错。是灰红相间条纹,对,就是这样。”
孝三清楚地回想起毛衣颜色。但那是哪个穿?哪个?
“是瘦那个。”他说,“是瘦瘦男人穿。”
两名刑警眼神明显和刚才不样。年长递个眼色,年轻说声“先告辞”,匆匆出门。
“长相啊……当时只瞥眼,记不得。”
年轻刑警明显流露出沮丧表情。孝三瞧在眼里,不禁暗暗担心,想必这样证言没多大作用。
“如果再见到那个人,你能认出来吗?”年长刑警问道。这对孝三不啻是根救命稻草。
“嗯……应该能认出来。”
刑警点点头,仿佛对这个答案表示嘉许,年轻刑警也状似满意地记着笔记。
被问到这二十万元如何筹来时,山下起初不肯回答,但可能是怕这样下去嫌疑愈来愈深,终于坦白说是玩麻将赌博游戏赢来。这点倒是有据可查,但山下嫌疑并未因此而消除,因为下田春吉遗物里没有发现二十万元现金。
除毛衣条纹,警方对“两人在小巷里站着谈话”这证言也很重视,这说明凶手和被害者相识。
几次审讯无果后,侦查员将正木孝三传唤到警局,请他透过单面镜辨认审讯室里山下长相。
“就是这个人。”孝三作证说。
“那天啊,原是乐呵呵地走在半道上。在杂煮店喝杯啤酒后,想着‘啊,下周也要好好干活’,边往公寓走。可是经过那条小巷时,听到奇怪说话声。要知道那种地方居然会有人在,实在很可疑,心想到底是怎回事呢,不经意地瞥眼,就看见巷子里有两个人,个胖胖,个瘦瘦高高,面对面站着。可能是因为气氛很紧张吧,觉得有点不对劲,所以对两个人都有印象。要是当时仔细看看那瘦
“你还记得别什吗?”留下刑警问。
“别?嗯,别就没多大印象。不过,”孝三看着刑警,“好像有点记得他长相。”
“长什样?”
“脸颊瘦削,眉毛很淡,留着长头发。”
孝三不假思索地答道。为什忽然记得这清楚,他自己也不明白。
“你还记得其他特征吗?特别是那个瘦瘦高个子?”
“特征是指……”
“比方说服装什。”
“服装啊……”定得想起点线索来,孝三焦急地想。之前证言看来对刑警意义不大。
就在这时,他脑海中记忆忽然复苏。“想起来!”他拍手,“穿是条纹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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