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不知如何回答。预审法官双手放在额头上,又重复他问题,声音有点儿异样:“为什,您得告诉,究竟是为什?”直沉默不语。
突然,他站起来,大步走到办公室尽头,拉开档案柜个抽屉,取出个银十字架,边朝走,边晃动着十字架。他声音完全变,几乎在颤抖,他大声嚷道:“您认得这个吗?手里这个。”“认得,当然认得。”于是,他急促而充满激情地说他是相信上帝,他信念是,任何人罪孽再深重,也不至于得不到上帝宽恕。但是,为得到上帝宽恕,他就得悔过,变得像孩子那样心灵纯净,无保留地接受神意。他整个身子都俯在桌上,几乎就在头上晃动着十字架。说老实话,他这番论证,真难以跟上,首先是因为感到很热,又因为他这间房子里有几只大苍蝇正落在脸上,还因为他使感到有点可怕。与此同时,觉得他论证也是可笑,因为不论怎说,罪犯毕竟是。但他仍在滔滔不绝。终于差不多听明白,那就是,在他看来,供词中只有点不清楚:为什等下才开第二枪。其实切都很明白,只有这点,他直没有……没有搞懂。
正要对他说,他讲这点并不那重要,他如此钻牛角尖实在没有道理。但他打断,挺直身子,又次对进行说教,问是否信仰上帝。回答说不相信,他愤怒地坐下。他反驳说这是不可能,所有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叛上帝人也信仰。这就是他信念,如果他对此也持怀疑态度话,那他生活也就失去意义。他嚷道:“您难道要使生活失去意义吗?”在看来,这是他自己事,与无关。把这话对他说。但他已经越过桌子把刻着基督受难像十字架杵到眼皮底下,疯狂地叫喊道:“,是基督徒,祈求基督宽恕你过错,你怎能不相信他是为你而上十字架?”清楚地注意到他已经称呼为“你”,而不是“您”,但对他套已经腻烦。房间里愈来愈热。像往常那样,当听某个人说话听烦,想要摆脱他时,就装出欣然同意样子。出乎意料,他竟以为自己大获全胜,得意扬扬起来:“你瞧,你瞧,你现在不是也信上帝?你是不是要把真话告诉他啦?”又次说声“不”。他颓然往椅子上倒。
他显得很疲倦,待好会儿没有吭声。打字机直紧追们对话,这时还在打那最后几句。他全神贯注地盯着,带点儿伤心神情,低声说:“从没有见过像您这样冥顽不化灵魂,所有来到面前犯人,见这个十字架,都会痛哭流涕。”正想回答说,这正是因为他们都是罪犯,但立刻想到也跟他们样。罪犯这个念头,直还习惯不。法官站起身来,好像是告诉审讯已经结束。他样子显得有点儿厌倦,只是问是否对自己犯案感到悔恨,沉思下,回答说与其说是真正悔恨,不如说感到某种厌烦。当时觉得他并没有听懂这句话。不过,谈话没有再继续下去,这天事情就到此为止。
在此之后,经常见到预审法官,只不过,每次都由律师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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