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铭把挑出来衣服叠好:“出去工作?那你手呢?全好?能干活?”
“好啊,”说话间郑哲朝顾铭展开五指,给他看手掌上疤痕。
那痕迹已经完全愈合,全然没有前两日狰狞肿胀,已经成套淡淡肉色掌纹,齐刷刷切开纹理,乍看跟断掌似地。
郑哲把手掌伸到顾铭面前:“不信你这回打试试,你出拳打。”
顾铭直起腰身:“再打坏怎办?”
顾铭蹲在提包边,双手摩挲着那些柔软料子,摇摇头:“不嫌弃。”
郑哲比会就烦:“你自己从里面比吧,能穿就叠起来放衣柜,不喜欢塞包里,明天送回去。”
顾铭嗓子眼里哼声,算是答应,他蹲在地上,两只手在衣服堆里刨来刨去,会翻出副灰色两指手套,是细线掺着澳毛织,摸起来又厚又暖,顾铭手掌很薄,又生细,小银鱼样倏地钻进去,原本死气沉沉手套登时就活泛起来。
“你以前?”顾铭作势捂下耳朵,后又放下,“真小。”
郑哲居高临下,垂着眼看他,显出眼皮上浅浅条纹路:“弟,操,他东西怎混这里来……”
郑哲这次手好很快,他手好之后,顾铭就见不大着他,基本上是吃饭出门,天黑才回来,不过顾铭也没好到哪去,也是整天不着家,但他般都赶在郑哲回来之前把屋子烧暖,东北跟老家不样,冬天屋子不烧简直不能呆人,个炉子烧红,连带着满屋子暖气都热。
有天郑哲回来时候拎着个手提包,还有塑料袋肉骨头。打顾铭住进他家基本上就没怎见荤腥,这不晚上蒸好米饭,正撅着嘴切冻白菜,看见那袋子大骨头简直要乐跳起来,俩大俗人在炖肉这方面观念出奇致,什也不放就是干炖,炖油汪汪,烂乎乎,肥瘦起嚼,谁也不嫌腻歪。
在满屋子肉香里,郑哲打开自己拎来手提包,从里面件件往出捡衣服。
顾铭本来站在锅边等肉熟,可才站十分钟就给郑哲拉进里屋。
顾铭很想生气:“干什?”
“再打坏
顾铭没做声,只是把手套脱下来,在旁边放好,又从里面挑捡出几样东西,最后翻出个小布包,打开,里面装都是票子。
顾铭愣下:“钱?”
郑哲起身把钱接过去,也是愣,回想半晌:“哦,估计是妈给。”
“你现在靠家养?”
郑哲似乎不太想说这些:“谁他妈靠家养……现在不方便找工作,等过这阵子,就出去挣。”
郑哲拿起件圆领毛衣在他身上比量,看看肩宽,又比比袖长:“这是以前衣服,你看不土吧?”
顾铭是苦出身,从不讲求这些,也没讲求条件,他什都能穿,或者说只要有穿就行,没穿也没关系,他脸皮厚,不嫌丢人。
“挺好,你要送给?”
郑哲却是对穿衣十分挑剔,他爸在个国营厂子当领导,妈妈又是会计,所以打小生活条件比般人家优越点,衣服也漂亮点,现在虽然副穷酸样,但他脸皮薄,宁可在吃地方缩减,也不愿意穿跟个乡下人似。
郑哲觉得有点大,便把毛衣团往旁边扔:“恩,不嫌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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