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来亨意图,便是在“永佃制”基础上,加入闯军角色,加入z.府力量,将地主和佃农双边关系,变成地主、佃农、闯军三边关系,维系平衡、保护弱势,在不增加百姓负担情况下,更好、更直接地直接吸纳控制区物质力量。
这就是“营庄制”。
处在李来亨控制之下。
“德安、黄州二府,以方书记找出图籍来看,百姓民户已有上百万之多,据有较大田产富户数量也远非随州隅之地可比。若直接照搬着佃免粮、均田免赋之策,确实可能激起大规模叛乱,使得闯军疲于应对,而错失有利扩张时机。”
白旺边在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线条,划出李来亨控制区,边分析道:“节帅其实在随州时便做好打算,着佃交粮本就是过渡之策。只等闯军中认识文书人数增多,便可以推行新制。”
李来亨和白旺私下商议,准备在新控制区中推行新田制事情,还未向众人公开,所以诸将都大感诧异。方以仁更暗自为李来亨没把这种机要之事告诉自己这个掌书记,而感到有些愤愤不平。
“早有大改田制打算,闯军中多是秦人,或许不知道江南永佃说,亦不完全清楚田皮、田骨差别。”
李来亨径直说出自己准备大改田制想法,而方以仁是桐城人,自然对江南带田皮田骨之说有所解,他立即答道:“田皮田骨,或称田底与田面,或称大苗与小苗,都是种意思。田骨者,田产之根本,士绅拥有田骨,便可永收地租;田皮者,佃户之所有,经营耕种所得即归田皮。”
所谓“永佃制”,顾名思义,就是说佃户享有永远租佃耕种地主田地权力。
具体说来,就是将传统土地产权分成两份:地主方享有田地所有权,称为“田骨”;佃户方享有田地使用权,称为“田皮”。
在这种制度下,地主和佃户都享有独立自由处分其产权权力,佃户可以自由买卖、赠予、典押自己拥有“田皮”,地主也可以自由买卖、赠予、典押自己拥有“田骨”。
这种制度,定意义上保护佃农权益。但是它还局限在租佃体制发展特别发达江南地区,而且因为田皮和田骨各自独立产权和价值区分困难问题,而存在大量无法彻底解决缺点,也就难以在多数地区推行下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