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独步逍遥 > 长安小饭馆 >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

第22章 碰瓷的无赖(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却是那两个点三角酒胡人,指着菜盘子道,“肉里有毛发!你们这里不干净!”

虽然向自认为干净,做饭时都戴围裙套袖,头上蒙布巾,阿圆也是般打扮,但万呢?沈韶光上前赔笑道:“客人莫要着急,不知那脏东西在哪里?”

蓝衫胡人乜斜着眼看沈韶光,掀起边嘴

沈韶光特意给肉铺子多加钱,让人上心点多给刮遍猪毛,便是这样也不放心,还得回来自己再检查遍。若是吃着吃着,让客人发现几根猪毛……这就恶心

却不想,饶是这小心,还是出事。

太阳还高,刚开始敲暮鼓时候,进来两位面生客人,着蓝茧绸衫,着褐色布衫,都高鼻深目,头发卷曲,是两个胡人。

这长安城胡人多,沈韶光混不在意,笑着招呼声,便请他们随便坐

两人点招牌玛瑙肉、狮子头、卤猪头肉、猪脚,都是大荤肉菜,又要三角酒。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买些女孩子喜欢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冷饮店,天凉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买猪头肉和香肠。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腻,带着点奇怪焦香味儿。

角就是四升,像林少尹那样公子哥儿只喝升,这两位竟然要喝十二升……

开饭馆子不怕大肚汉,沈韶光快手快脚地准备,让阿圆拿托盘送过去。

店里客人越来越多,很快就坐满,有吃完,又有新来,有人在这里喝酒,有人单来买玉尖面或者肉食,热闹得很。

突然听到里面吵嚷起来。

沈韶光放下手底下活儿,走过去查看。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撕开还冒着热气,然后到铺子买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

边吃边跟小伙伴们满大街瞎跑,或者找地方跳皮筋儿,丢沙包儿,临到天黑才回家,被爹妈唠叨,匆匆忙忙吃饭写作业洗漱……

等后来沈韶光毕业,混起美食圈,吃过多少南北名厨佳作,却还惦记那个店猪肉头,每次回老家都会光顾,甚至还曾动念给店主老阿姨熟食店写篇小文宣传宣传,也想知道,她是用什熏法,硬是与别家不同。

直拖拉着,直到有次去,发现那家店和隔壁杂货店打通,变成个挺大房屋中介所,那个老阿姨据说跟在海外定居儿子走。关于那肉到底是怎,彻底成悬案。

沈韶光看着瓦蓝瓦蓝天空上丝丝缕缕白云,幽幽地叹口气,低下头接着收拾猪头。虽然不会熏,但沈韶光做卤肉本事不错,大致红烧路数,浓酱重料,卤够时候,味道错不——只是收拾起来麻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