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纰漏再多,这也不是冯煦有资格去修改。”
“但是这个言论自由是宪法里面,冯煦有自己言论自由。他真私下修改,们不仅不能阻止他这干,还得在宪法适用范围里头保证冯煦个人权利不受侵害。”陈克答道。在言论自由方面,陈克本人是绝对支持。当然,陈克支持与后世JY言论自由大不相同,陈克认为自由发表言论确是不可剥夺权力,但是这个权力并不拥有自由凌驾在法律之上地位。例如在美国这个国家,可以说错话,但是说错话之后,就得去坐牢。宪法保障是允许人自由说话权力,这个权力适用范围在自由说话那个时段。话说完,言论自由保障也就结束。后面事情,与言论自由就没有丝毫关系。
在欧洲,你宣传纳粹那套是违法。但是判定是否违法,首先得事实清楚,如果个人心里头高喊小胡子万岁,第三帝国万岁。这是绝对不能当作犯罪证据。只有他实实在在发表言论之后,才能定他罪。而发表言论这件事本身,理应受到“言论自由”保护。
而陈克看不起JY,是因为他们敢做不敢当。陈克自幼受到教育中,颇包含着自由主义因素。年轻时候陈克,也是个“怨天怨地怨空气,怨完苏修怨美帝”中二青年。那时候他印象颇深件事是关于“骨气”。
“如果干十恶不赦之事,那就千万不要哀求原谅。做这种事之前,就要知道自己干之后会被千刀万剐,挨刀时候定不要心生怨念。往难听说,这就叫做茅坑里石头,又臭又硬。往好听说,求仁得仁,何其快哉!只要你能拿出这份骨气出来,别人再骂你,也认为你是儿子。”陈克记得自己母亲用种很难形容语气说道。
正是把这段饱含自由主义思想话听进去,陈克发现自己对法律有真正畏惧。他从此再也没有挑战法律与秩序勇气。因为扪心自问时候,陈克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做好任何接受法律处罚打算,更没有接受法律处罚勇气。即便是新中国没有酷刑,但是从拘留到死刑,种种处罚绝非做样子而已。严打时代,劫掠几毛钱就丢性命事例,绝非发生件两件。
尚远并不知道陈克经历,更不知道陈克思路,他对陈克此时居然谈起法律感到很是不解,“陈主席,这和法律无关。这是个政治问题。”
“这不是政治问题,这就是法律问题。”最高检察院院长徐电立刻顶上来,“冯煦想修改陈主席书这和政治有什关系?如果说有些人趋炎附势,非得把这修改书事情当成陈主席意志,那只说明这种人本来就是这种趋炎附势人。他们从来没有停止寻找这种机会而已。”
“你!”尚远知道自己在法律辩论方面确比不徐电,而且提及言论自由时候,尚远也没有办法说根据地宪法错。“好吧,那们不提政治问题,这是多事不如少事。”
“多事不如少事,这是行政成本问题。”徐元山接过话头,“新政同样需要成本,而且行政投入总量确定情况下,们都希望这些行政投入能够最有效利用。这件事很可能引发不得不动用行政地步,在这方面动用行政成本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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