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105页。
(4)《曾国藩全集·家书》1,岳麓书社,2011年,第588页。
(5)《曾国藩全集·日记》2,岳麓书社,2011年,第212页。
(6)《曾国藩全集·日记》1,岳麓书社,2011年,第60页。
(7)《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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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奕等人吃惊是,到来不仅是军舰,还有军舰上大批金发碧眼洋人。李泰国虽然是个“中国通”,但向来在中国人面前飞扬跋扈惯,贯以中国z.府太上皇自居。他在英国居然擅自代表清z.府聘请个叫阿思本英国军官做这支舰队司令,由阿思本挑选600名军官和海员组成军队,并且规定船上只用洋人,不用中国人。他说这样才能保证舰队战斗力。
消息传来,天下大哗。要是这样,这支舰队还能叫大清海军吗?总理衙门当然表示反对。但是李泰国极其强硬,称如果中国方面不接受他条件,他就立刻将这支舰队解散。这样来,不但中国建立海军计划夭折,而且变卖军舰肯定要损失折价,清方还要付给李泰国雇来众多外国军人遣散费,里里外外算,百七十万两白银船价,至少要损失七十万两。
总理衙门下子没主意。事已至此,到底怎办?是让外国人主掌中国海军,还是认倒霉退回军舰?尴尬之中奕等人只好致函在战斗线曾国藩、李鸿章、曾国荃等湘军大员,征求他们意见。
曾国藩态度十分鲜明。他说,必须由中国人指挥这支舰队,“中国兵权不可假与洋人”,中国z.府对这支舰队主权不容谈判。中国购买这支舰队初衷“原期操纵自如,指挥由……购船者云,购之以为己物,令中国之将得为斯船之主也”(69)。
(8)《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677页。
(9)兴河:《天朝师夷路:中国近代对世界军事技术引进(1840—1860)》,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第42
舰队是中国花钱买,且订有合同在先,那就必须按中国人主张办。如果实在谈不妥,不如退回这支舰队,损失点儿钱是小事,国家主权不能受侵犯。所以他回复句很坚决话:“以中国之大,区区百七十万之船价,每年九十万之用款,视之直轻如秋毫,不介意。或竟将此船分赏各国,不索原价,亦足使李泰国失其所恃,而折其骄气也。”(70)
将数百万金钱视为秋毫,曾国藩话听起来有些荒谬,实际上他本意是要坚定朝廷防止洋人染指中国军事大权决心,也是给进退维谷奕以下台台阶。最后朝廷痛下决心,将英国军舰、水手全部退回,坚决撤销李泰国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务。最后虽然白白耗费66万多两白银,但是在曾国藩等人坚持下,中国主权没有受到损害。
曾国藩更多外交实践,们要留到天津教案章中去介绍。
(1)《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82页。
(2)《曾国藩全集·家书》2,岳麓书社,2011年,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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