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最典型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点。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族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发突然,甘肃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第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愣。众所周知,甘肃是个穷省,*员收入很低,个布政使怎能下子拿出这多钱?
在布置战争同时,皇帝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王廷赞前任山西人王掸望任甘肃布政使。他对皇帝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因此他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向大力支持皇帝批准王掸望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分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z.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员私分掉。
在贪污大量银两同时,王掸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纷纷称赞大清王朝好。这样奏折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五月,乾隆因王掸望办理捐粮“有功”,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前例继续贪污。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至四十六年(1781年)年初,甘肃省共有二十七万多人捐监生,收银千五百多万两,通省*员合计侵贪赈银二百九十余万两。
这样严重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许多致命问题。
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有清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规定。发放粮米时,*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名字、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掸望命令全省*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视为纸虚文,无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对于甘肃捐粮这样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员串通作假,在粮仓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员以“粮仓满囤”假象,轻易欺骗朝廷。
更为严重是,这案件反映出大清王朝tf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变态发展成为常态。这个案子涉及甘肃省*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员百十三人,可以说将甘肃全省处级以上*员几乎网打尽。这些读“四书五经”出身朝廷命官,无例外廉耻丧尽。面对这样明目张胆罪行,居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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