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很多古文明当中,商业都是推动社会发展重要动力。公元前3000年,中东亚述人就开始签订商业合约,那个时候甚至出现这样合伙协议书:14个人集资26块黄金成立个基金,交由名叫阿穆尔伊斯塔商人管理,这个商人也拿出4块黄金加入。基金时效4年,收益1/3归这名商人。
而罗马人发明法人制度,创造公司雏形。“在罗
上章们提出个问题,除欧洲,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商业也很繁荣,但是为什只有在欧洲才能出现自治城市呢?
首先,欧洲毕竟存在过漫长希腊-罗马文明,它历史基因虽然度潜伏,但是仍然对中世纪后期历史产生重要影响。
其次,中世纪欧洲直没有建立起大统郡县制度,以及庞大官僚体系,因此,各地实际上只能选择自治,只不过农村是封建主自治,而城市选择另种自治方式。城市里事太纷纭复杂,封建主也不知道怎管,乐得拿钱事。
最后,欧洲在历史上不存在对商人制度性刻意打压,而在世界上其他地方却并非如此。“城市权力发展给欧洲商人带来地位和权力,这在欧亚大陆上是独无二。在欧洲之外商人根本没有机会上升到权威地位。例如,在中国,z.府职位由学者占据;在日本,武士享有权力;在马来亚地区和印度拉吉普特邦,地方贵族管理z.府,却没有任何个地方是由商人占据要津。”[44]古代中国对商人歧视非常直接而彻底,这决定中国商品经济发展路径不可能与西方同步。
二
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国富论》中说,人类有追求自利和喜好交易天赋,这会导致市场分工自发演进和市场秩序自身不断扩展。但是这理论在中国不尽适用。在古代中国,“政治地位高于切,政治权力高于切,政治力量可以向切社会生活领域扩张”。确实,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金钱万能,那中国传统社会则是权力万能。
因为权力独占性,所以历代君主都对商人阶层抱有戒备和歧视心理。战国时期,中国统治者们就十分敏锐地认识到,经济力量会威胁政权稳定。
管仲说:“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个万乘之国如果出现拥有万金大商贾,个千乘之国如果出现拥有千金大商贾,这说明什呢?这说明国家财富流失到个人手里。这是很可怕,因为有些人变得太富,国君就没法用利禄驱使他。有些人又太穷,光脚不怕穿鞋,刑罚也威慑不住他。这样就会导致天下混乱。
因此,管仲提出著名“利出孔”理论,即天下所有好处,天底下所有利益,都要从由权力这个“孔”出来,由君主来赐予。他说:“利出于孔者,其国无敌。……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经济权力由国家统掌握,这样国家才强大无敌;国君用政策来决定百姓贫富和生死,百姓就拥戴国君如日月,亲近国君如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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