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西班牙海外开拓基本是以皇权和国家利益为驱动力,英国则是以商业利润为动力驱动。从时序上看,西班牙人行动是军事征服在先,随后经济利益只是战利品;而英国则是商业活动在先,军事力量是为经济利益服务。[84]“东印度公司成立,从z.府角度看,这就像是z.府把自己海外扩张项目承包出去,减少运营成本不说,更转嫁风险。”z.府把垄断权交给东印度公司,公司则承担风险并将部分利益上缴z.府,以换取许可延期。
这模式在殖民上非常成功。事实上是东印度公司而非英帝国军队向英国z.府奉献个庞大印度殖民帝国。大英帝国击败荷兰、法国,最终成为南亚诸多国家宗主国,这是东印度公司董事们苦心经营结果,而不是大英帝国内阁运筹帷幄战绩。[85]
公司在商业上也极为成功。从1657年起,英国东印度公司股民每年所获红利可达20%左右,最高可达50%以上,以至于公司股票价格涨再涨,当时市场上每100英镑股票售价在166
进行“全权委任”,选择充分信任他们,把征税、城市建设等关乎每个人生活事情都委托给议会去处理。
与此类似,他们把自己钱也委托给小群人来集中管理。只不过市镇选出是市议会,而公司选出是董事会。中世纪市镇议会成员数目都是12倍数或分数。同样,早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常见数目也是如此。这不是个巧合,它衍生自查里曼大帝和其继承者12人贵族法庭。[82]
三
而接下来崛起大英帝国更让西班牙人吃惊。
英国崛起逻辑与荷兰样,都是依靠公司力量。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比起来,英国东印度公司经营更为成功。
们讲过,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比荷兰还要早。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资金是众商人每人直接出资,荷兰东印度公司发明股份有限制度后,英国人马上就学会。英国东印度公司凭借这利器,很快就建立起来16个月船期固定模式,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样,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个移动海上城邦:它们“公民”是每个购买股票本国公民,它们统治区域就是被赋予特许经营权地区,它们获准与其他国家订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殖民与统治。
因此,与们很多人理解不同,不是英国z.府,而是东印度公司实现对印度占领。孟买、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三地总督开始都是东印度公司任命,是东印度公司职务,而不是英z.府任命。
18世纪中英贸易主导力量不是英国z.府,而是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不仅垄断英国与中国贸易,还在1792年促成英国对中国首次官方访问:马戛尔尼使团行全部费用8万英镑都由东印度公司承担。
英国对美洲殖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通过公司,比如弗吉尼亚公司进行。1606年,在东印度公司成立6年后,弗吉尼亚公司成立,这公司任务是沿着美洲海岸组建种植园和定居点。殖民地所有权和利润归公司股东,仅需向国王上缴定收益。[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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