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来是没什选择……”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打架用具。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他。
“别忘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点点蠹痕带来头痛刺激——这是他唯可以用来寻找蠹痕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更像是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感觉。但奇怪是,小跑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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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丁小齐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明白,”冯斯说,“再去试试找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可能是西藏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任何敌人都不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意思?”冯斯不解。
是,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些,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种情绪上调动,明明面对是极度危险状况,眼前又是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环境,他内心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是种自信提升。
没什大不,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切。
等到远离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是爱情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种强烈正向情绪感染,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现在只能靠你。听说你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现在应该怎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憋屈吗?”
“抱歉,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把运气,这里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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