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陶昂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种怪癖,问他,他要笑而不答,要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束胭脂花,走进住院部三楼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药,正要离开便遇到陶昂,瞅着他手里花朵,她啧啧道:“说陶医生啊,知道是你在照顾个素不相识小病人,不知道还以为这里住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这孩子个人在这儿怪可怜,反正最近也不忙
两旁种满万年青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没几步,阵嘈杂声从小道另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个穿着病号服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吗?万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大责任?个几岁孩子,性命能比值钱?是不会去捐什骨髓!告诉医院那边,拒绝,不要再来烦!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会让他们以后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个穿西装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白血病人贡献自己份力,现在……”
“你懂什?”中年男人狠狠瞪他眼,“当初这做无非是为提升个人形象,对们集团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病孩骨髓真跟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那两个人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毕业生,陶昂拒绝市内所大医院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新闻,同事们对他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清俊高窈,纤尘不沾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女同事们,个个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目光,陶昂总是笑置之之,除必要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个新到任两周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表现,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甚至连周末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劣行”除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事。眼尖又爱八卦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捧胭脂花,然后脸笑容地走进住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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