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领官契,再带着苗春桃出县衙,时间不知去何处为好。已经有小竹,这点俸禄再养第二个婢女也太辛苦。再说这样浪荡无廉耻女子也不敢往住所里带啊,自己白日时常不在家,出点是是非非……
苗春桃倒是满不在乎,本来就是私娼,给别人当奴婢就是少些自在。在她眼里,只要有几分姿色,到哪不是衣裙脱,两腿张事儿,还混不上口饭吃?
大老爷又给个头痛,李佑苦恼地想,还不如把她官卖,再把银子赔给自己来实惠。想到这里,忽然冒出念头,既然是
但很遗憾是,范五没有家产……他终日闲游,坑蒙拐骗几个银钱都狂嫖滥赌吃喝玩乐花掉,就住在那赌坊里头,闲来充当个打手,哪里有什家产?兜里有十几文钱串子,当场掏出来送到李佑手里。
十几文钱……
“你那临街门面楼房呢?”极度失望李佑声色俱厉质疑道,神色凶狠得恨不得吃范五。
范五被李佑吓得有点畏缩,“那是方管事借给……”
“你个杀千刀死贼驴!”满怀期望化为滔天怒火李佑勃然发作起来,脚踹得范五满地葫芦般打滚,还要上前殴打。
说话间,奉命去拿人衙役回来复命,三人全部捉拿到案,无走脱。
押上堂来,顿审问,那两男女三人见范五都招,也不抵赖,全都招供,省大刑加身徒受痛苦。
原来这两个伙计,也是平日里就和范五起厮混,这次范五接下事情,便拉着他俩齐来做,说好事后报酬每人二成。
至于那个范娘子,压根不是本县人,名唤苗春桃,乃是邻县个不在籍私娼,因为生貌美,又不在籍,查不到跟脚,便被请来当个引子见机行事,或引诱成事捉*或制造证据栽赃陷害。
案情大白,堂下各人画押。陈知县判道:“范五诬告,按律例反坐并罪加等。以强*、强盗、殴伤入罪并加罚。判脊杖四十,发配徒刑十年……”
陈知县狠狠连拍惊堂木:“肃静!原告不得咆哮公堂!”旁边两个皂隶赶紧上前抱住李佑。
看李佑安静下来后陈知县继续判案。两个同伙受范五教哄,不明内情,又没参与诬告,都以从犯论,处以脊杖四十刑罚。当判到私娼苗春桃时,陈知县斟酌下,判道:“犯妇苗春桃,与范五同为主犯,发入官府为奴。”
李佑已经没什兴趣在这里待下去,正胡思乱想间,突然听到陈知县下句:“赔与被告。”
……李佑无语。
这陈知县毕竟也只是二十几岁,脸皮修炼得不是那厚,觉得不追查严家,还是有点亏待李佑,想要给予些补偿。范五没有家产,斟酌下,就将苗春桃发为官奴,判给李佑算。
认命并沉寂半晌范五听到判罚,再次狂呼大叫起来,他原以为就是几十个大板子事情,真没想到还有发配苦役十年刑罚,加起来不死也半残。
法盲!李佑不屑地看着范五。
“……家产抄没、赔与被告。”陈知县继续判罚范五道。
李佑大喜,其实他等半天就等这条处罚呢,好歹在衙门混这久,这点法律知识还是有。多来几次被诬告岂不就发家致富?李佑想道。
其实也不尽然,那得看犯事是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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