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第二十八章文字不长,们却可以把它看做对简·爱曲最美赞歌!
简·爱反抗精神至此发展到顶点。
简·爱在和圣约翰交往中,自然也闪现她性格中不平凡光彩。可是在全书这部分中,她锋芒没有以前那样突出。圣约翰冷酷自私,他以上帝使者自居,口口声声说去印度传教是他天职,还以上帝意旨为借口强迫简·爱嫁给他,和他同去印度。简·爱拒绝他求婚,认为这种殉道太可怕,因为她不爱他,认为他也不爱她,他要娶她,只不过因为他认为她可以成为个合适传教士妻子,们自然赞同简·爱这行动。然而,简·爱虽然开始拒绝他要求,但是却始终赞赏他献身宗教精神,表示做妻子不行,做助手可以。后来在这个“正人君子”宗教力量感召下,她甚至对他说,只要能相信是上帝意旨,就可以嫁给他。这和以前那个向往幸福自由简·爱形象就出现距离。们心目中个愤世嫉俗、勇敢妇女突然变成忠顺驯服女信徒。只是到最后,作者用罗切斯特超自然呼唤:“简!简!简!”才促使简·爱下决心反抗圣约翰。作者也许用这个情节来再次印证简·爱对自己性格剖析:“在跟和自己性格相反独断严酷性格打交道时候,在绝对服从和坚决反抗之间,生中从来不知道有什折衷办法。总是忠实地绝对服从,直到爆发,变为坚决反抗为止”。但是遗憾是,作者这样安排实在难以令人信服,而且不能不说是大大减少简·爱作为反抗者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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