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起去伦敦。他由位著名眼科医生诊视,终于恢复那只眼睛视力。他现在还不能看得十分清楚,还不能多看书,多
那儿较近,可以经常去看她,而且有时候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注意不让她缺少任何可以使她舒适东西;她不久就在新住处安定下来,在那儿很快·活,学习上也有很大进步。在她逐渐成长起来时候,完善英国教育把她法国缺点大大地纠正。等到她离开学校,发现她是个讨人喜欢、彬彬有礼伴侣;温顺、和蔼、很有原则。她出于感激,对和家里人都很关心,因此,在能力范围内曾经给予她任何小小仁慈,她早已很好地报答。
故事快讲完;再说句关于婚后经历话,再瞥眼这个叙述中名字最常出现几个人命运,就可以结束。
现在已经结婚十年。知道同在世界上最爱人起生活、并且完全为他生活是怎回事。认为自己极其幸福——幸福到言语都无法形容;因为完全是丈夫生命,正如他完全是生命样。没有个女人比更加同丈夫亲近,更加彻底地成为他骨中骨,肉中肉。跟爱德华在起,从来不感到厌烦;他跟在起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就像们各人对于各自胸膛里心脏跳动不会感到厌烦样;因此,们总是守在起。对们来说,守在起既像孤独时样自由自在,又像和同伴在起时样欢乐愉快。相信,们是整天谈着话。互相交谈只不过是种比较活跃、种可以听见思考罢。全部信任都寄托在他身上,他全部信任也都献给;们性格正好相合——结果就是完美和谐。
们结婚以后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眼睛还直是瞎——也许正因为这种情况,们才如此亲近——才如此紧密地结合在起!因为在那个时候,是他视力,正像还是他右手样。说实在,是他瞳人,他是这叫(2)。他通过看见大自然——看见书;代他凝视,用语言传达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朵、阳光——们面前景色和周围天气效果;用声音使他耳朵得到光线不能使他眼睛得到印象,对于这些从来不会感到厌烦。念书给他听,带他到他想去地方,替他做他想做事,对于这些,也从来不感到厌烦。在效劳中有种虽然悲哀却是最充分、最强烈乐趣——因为他要求为他做事时候并不带着令人痛苦害羞或者令人扫兴屈辱。他如此真心地爱着,他并没有感到不愿意从侍候中得益;他觉得如此深情地爱着他,侍候他就是满足自己最甜蜜希望。
(2)英语中,theappleofone’seye可作瞳人解,也可作珍爱人解。
过两年,有天早上,正在根据他口授写信,他走过来,朝俯下身子,说:
“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首饰吗?”
戴着根金表链;回答说,“是。”
“你穿着浅蓝色衣服吗?”
是穿着。于是他告诉,最近个时期他好像觉得蒙住只眼睛那片昏暗似乎变得淡点;现在他对这可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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