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或者是尼古拉独自个人杀,还撬开箱子,抢走财物,或者仅仅是以某种方式参加抢劫,那请允许向你提个问题,只提个问题:这样精神状态,也就是尖声叫喊,哈哈大笑,像小孩子样在大门口打架,——这样精神状态与斧头、鲜血、恶毒诡计、小心谨慎、抢劫,能够协调得起来吗?刚刚杀人,总共才不过过五分钟或十分钟,——所以得出这结论,是因为尸体还有热气,——他们知道马上就会有人来,却突然丢下尸体,让房门散着离开那套房间,而且丢下到手财物,像小孩子样在路上滚作团,哈哈大笑,把大家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来,而异口同声证明这情况足有十个证人!”——
①德米特里即米特列。
“当然,奇怪!当然,这不可能,不过……”
“不,老兄,不是不过,而是,如果就在那同天同时刻落到尼古拉手里耳环确是对他不利物证——然而这物证已直接由他供词作说明,所以这还是个有争议物证,——那就也应该考虑到那些证明他无罪事实,何况这些事实都是无法反驳呢。你是怎认为呢,根据们法学特性来看,他们会不会,或者能不能把仅仅基于心理上不可能、仅仅基于精神状态事实看作无法反驳事实,因而可以推翻所有认为有罪物证,而不管这些物证是什东西?不,他们决不会接受这样事实,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因为他们发现那个小盒子,而这个人又想上吊,‘如果他不是觉得自己有罪,就不可能这做!’这是个主要问题,这就是为什着急原因!你要明白!”
“看出来,你在着急。等等,忘问声:有什能够证明,装着耳环小盒子确实是老太婆箱子里东西?”
“这已经证明,”拉祖米欣皱起眉头,好像不乐意似地回答,“科赫认出这东西,并且指出谁是抵押人,后者肯定地证明,东西确实是他。”
“糟糕。现在还有个问题:科赫和佩斯特里亚科夫上楼去时候,有没有人看到过尼古拉,能不能以什方式证明这点?”
“问题就在这里,谁也没看到过他,”拉祖米欣感到遗憾地说,“糟就糟在这里,就连科赫和佩斯特里亚科夫上楼去时候也没看到他们,虽说他们证明现在也没有多大意义。他们说:‘们看到,房门开着,想必有人在里面干活,不过打开前门经过时候没有注意,也记不清当时里面有没有工人。’”
“嗯哼。所以仅有能为他们辩护理由,就是他们互相用拳头捶打和哈哈大笑。即使这是有力证据吧,不过……现在请问:你自己对全部事实作何解释呢?如果耳环确是像他供述那样拾到,那你对这事实又怎样解释呢?”
“怎样解释吗?可这有什好解释:事情是明摆着!至少侦查这件案子途径已经清清楚楚,得到证实,而且正是这个小盒子证实。真正凶手无意中失落这副耳环。科赫和佩斯特里亚科夫在楼上敲门时候,凶手扣上门躲在里面。科赫干件蠢事,下楼去;这时凶手跳出来,也往楼下跑,因为他再没有别出路。在楼梯上,为躲开科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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