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七点左右。”答道。
“棒极,”说着他看看表,“等不及要见她。”
“你是怎来?”这话问得很蠢。
想问是,你是怎进到这栋楼里来(这个问题也很蠢,佩格当然会确保她丈夫——或她前夫,或不管她什——有副钥匙)。但他扯远。
“是坐二十世纪高级快车来。这是唯能让人舒舒服服地从洛杉矶到达纽约方式,前提是你得带足花生。车在芝加哥停下,上来些,bao发户。多丽丝·黛跟在同节车厢里,整路都是。穿越北美大草原时候,们直在玩金拉米。有多丽丝陪着很好。你知道吗?她是个很棒姑娘。比你想象得有趣多,就怪她有个圣洁好名声。是昨天晚上到,直接就去俱乐部,修修指甲,剪个头发,出门见几个以前认识贼啊、流浪汉啊和没出息人,然后就到这里来拿打字机,顺便跟家人打声招呼。找件衣服穿吧,丫头,然后帮在这破地方鼓捣点早饭吃。接下来事你是不会想错过。”
些,而且在那儿不用向奥利芙汇报。”
“但这是你房间啊。”
“只是名义上,都是因为你佩格姑姑好心。今天早上过来只是为拿打字机。说到这个问题,它似乎不见。”
“把它放到存放毛巾被罩那个柜子里去,在外面走廊里。”
“是吗?行吧,你倒是挺不见外,丫头。”
当能下床并且能站直之后,马上就往厨房走去。在那里,遇到所见过最不搭调两个男人。
桌子头坐着赫伯特先生,他穿着平时那条破破烂烂裤子和汗衫,头白发乱糟糟,看上去很灰心丧气,面前马克杯里习惯性地装着山咖。桌子另头坐着姑父比利——他又高又瘦,穿件看上去很时髦晚礼服,被加州阳光晒得黝黑皮肤泛着金光。与其说比利坐在厨房里,不如说他懒洋洋地瘫在那里,边豪奢放逸般占着那块地
“很抱歉——”刚要说话,他就又打断。
“开玩笑。你可以待在这里。反正也不怎来纽约。不喜欢这里气候。来这儿嗓子就发干。而且穿着你最好白鞋来这座城市就全毁。”
有很多问题,但嘴很干,口气很重,被杜松子酒泡过脑袋也晕晕乎乎,嗡嗡直响,个问题都问不出来。比利姑父在这里做什?是谁让他进来?为什这个点儿他穿着晚礼服?穿着什?很明显除衬裙之外什都没穿——这衬裙甚至都不是自己,而是西莉亚。所以她穿着什呢?裙子去哪儿?
“好,在这儿玩够,”比利说道,“小小地幻想下天使睡在床上场景。但既然现在知道是你监护人,就不打扰你,去看看能不能在这个地方找点咖啡喝。看你样子,你也得喝点咖啡,丫头。想说——真希望你每晚都喝成这副模样,然后跟美女们起上床。没有比这更好打发时间方式。作为你姑父,你让感到特别自豪。们会相处得特别愉快。”
他边往门方向走,边问道:“顺便问下,佩格几点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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