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这样做,然后起身离开。
回到房间,哈罗德试着学莫琳把床单和被子铺得平平整整,就像要抹掉自己在这里躺过痕迹。接着他到洗手盆那里将头发弄——湿——,拨到边,又用手指将牙缝清干净。镜中人脸上可以找到不少他父亲痕迹,除那双模样蓝眼睛,和同样微微突出下唇,好像嘴里总是含着什东西,还有那宽宽,原来覆着刘海额角。他凑近点,试图找到丝母亲影子,但除身高,他们实在没有什别相似之处。
哈罗德已经是个老人家,别说是朝圣者,他平时连路都不多走几步,还能骗谁呢?他生都是坐在小小办公间里度过,松弛皮肤皱巴巴地挂在身上。想想自己和奎妮之间路途迢迢,又想起莫琳说他走过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还有夏威夷衬衫男讪笑、生意人怀疑。他们是对。他对运动、对地图、对郊外,都窍不通。他应该乖乖拿出零钱坐公车回家。哈罗德轻手轻脚地关上门,感觉自己像是对些还没有机会开始东西道别。他慢慢走下楼,留意着自己脚步,鞋子踩在厚厚地毯上,点声息都没有。
哈罗德正将钱包换到后面裤袋里,餐厅门下子打开,从里面走出刚才那个侍应,后面紧跟着那两位穿着灰衣、脸颊泛红女士和生意人。
“们还担心您已经走呢。”侍应理理自己头红发,轻轻喘着气。
“们想说,路顺利!”唱歌那位女士突然开口。“真心希望您能成功。”她朋友接着说。生意人将张名片紧紧塞-进哈罗德手心:“如果你经过赫克萨姆,记得来找。”他们都相信他。他们都看见他帆船鞋,听过他说话,却用心说服理性,选择忽略切证据,去期待种比不言自明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可能性。哈罗德想到自己刻钟前犹豫,自愧不如。“你们太好。”他轻轻呢喃,逐个握过他们手,谢谢他们。那个小侍应还凑到他耳边,隔着空气轻轻亲下。
兴许哈罗德转身刻,生意人笑下,甚至做个鬼脸,也可能餐厅里有人正忍着吃吃笑声,但他都不介意。他是如此感激,即使听到,他也会和他们起笑。“那们就在赫克萨姆见啦。”他答应着,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向外面马路。
泛着银光大海在身后铺展开来,眼前是通向贝里克郡康庄大道与另片海洋。旅途终于开始,就从这步开始,他目地历历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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