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至就来段讲演,只是为让讨论再次激烈起来。菲利普记得,那位主人讲起来就像在念书,口若悬河,绝无支吾。他会口气说出很长句子,小男孩可能无法时听懂,但讲演者气势如虹,总能镇住全场。牧师和菲利普总会带点吃过去。主人会用葡萄酒招待他们,酒里水也没少掺。关于那些聚会,费尔海恩只能记住这些,但从此以往,斯宾诺莎始终是他导师,他把他写文章看得滚瓜烂熟,再与他激烈地争辩。也许,和这位思维敏捷导师频频会面,加之他有思考能力,也有求知渴望,才会促使年轻菲利普去莱顿攻读神学。
敢说,们都认不出反写命运,而那正是神圣雕刻师为们刻下。只有当它们凝聚成人类认不得形态时,才会以黑与白呈现在们眼前。上帝用左手,对着镜子反写。
1676年,大学二年级菲利普在个寡妇家租房住。五月天夜里,他走上狭窄楼梯时,裤子勾到枚钉子,第二天才发现,尖锐钉子也划伤他小腿,在皮肤上留下道几公分长红印,凝结着颗颗小血珠——神圣雕刻师在精美人体上留下无心笔。几天后,他开始发高烧。
寡妇房东把医师叫来后,发现那个小伤口已经感染,边缘红肿。医师开几贴药膏,还有补充体力肉汤,但隔天晚上已很明显:没办法治好这次感染,那条腿保不住,只能从膝盖以下切除。
“从上次不得不从谁身上切下点什到今天——还不到星期。你还有另条腿呢。”医师显然是想宽慰菲利普。后来,这位医师和他成多年至交,他就是舅舅,德克·科尔克林克,前不久,菲利普还为他做几幅人体解剖雕版画。“你要去打根木拐杖。以后顶多就是比现在闹腾点吧。”
科尔克林克师从弗雷德里克·鲁谢——荷兰最优秀解剖学家,甚至在全世界也是第流。所以,那次截肢手术很完美,堪称是教科书级别杰作。腿脚完整,骨头锯切也很平整,血管在烧红铁棍精准烫过后完全闭合。手术前,病人抓住未来好友衣袖,恳求他保存好锯下来腿脚。他直很虔诚,肯定是按经文字面意思去理解:基督降临时,们将从坟墓里站起来,所以,要保有完整肉身才能复活。后来他告诉,他那时候非常恐惧,害怕那条腿会自己升起来;他希望死后被安葬时,肉身是完整。假如当时经手是个普通医师——江湖郎中,只会割疣和拔牙——而不是舅舅,他古怪请求肯定不可能被实现。通常,切除肢体会被裹在布里,送到墓地,放在个小地洞里,尽管不失肃穆,但不会有宗教仪程,也不会在埋下地方做任何标记。但舅舅在病人被精馏酒精昏迷后,丝不苟地打理那条腿。首先,他注入自己导师秘制溶液,去除血管和淋巴管中坏疽、被感染坏血。血被清空后,他再把那条腿放入玻璃樽中,灌满南特白兰地和黑胡椒调配成药水,那条腿就将保持原样,永远不会腐坏。等菲利普从酒精麻醉中醒来后,他朋友就把浸在白兰地中腿脚给他看,俨如把新生婴儿抱给刚刚生完母亲看。
费尔海恩康复得很慢,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