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人声比较好。整天都待在这个房间里,让人觉得窒息,根本提不起诗兴。还有,星期天请让去教堂。柯芬园教堂风纪很差,不行。要去清净教堂。”
“伦敦
“在『马修斯』写作比较顺。”纳森用刀子切割着小羊肉边缘说。“个人待在不熟悉房间里,反而无法集中精神。”
“是这样吗?”
需要东西都充足无虞,唯有行动不得自由。
“是想让你不被外务打扰,专心写作。”
“有时候也需要到外头走走。”
蓝色圆标是HURT,奈吉姓氏是HART,所以发音有些不同,但纳森觉得蓝色圆标象征着奈吉。
“专心写诗。”
纳森被带到艾凡斯住处后,已经过半个多月。
与在乡间坐拥广大领地、在伦敦也有住宅、雇有管家、切杂务有佣人处理贵族或绅士阶级相比,艾凡斯住处狭小,佣人数目也不多,但看在纳森眼里还是奢侈极。
如果这才叫家,那萧迪奇巴雷特家就是猪舍。即使跟纳森故乡家相比,也大三、四倍之多。走进正门玄关后,正面阶梯前有间小厅,摆饰着来自东洋陶瓷大花瓶,以及几把供来客休息椅子。
开锁声响起,门打开。
“有进展吗?”艾凡斯现身,因此纳森阖起正随手翻阅纹章学书籍。
艾凡斯端着盛有食物银盘进来。不管是收送餐点、清理床下夜壶,艾凡斯都不是交代仆役处理,而是亲自动手。送餐也就罢,但让艾凡斯清理夜壶,让纳森嫌恶得不得。他强烈地感觉自己受到控制。
拍薄小牛肉裹上面包粉煎烤料理美味极,但纳森没有食欲。他只喝杯中波特葡萄酒。
“吃吧。”
“那安排个散步时间吧。”
“请让去『马修斯』。”
“在这里写不出来吗?”
“写不出来。”
“咖啡馆那种地方不是很吵吗?”
纳森被分配到二楼个房间。有上盖四柱式床铺、附镜子洗脸台,还有大书桌,并设有衣柜及书架。满书架藏书之中,除艾凡斯在丁道尔书店沉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汤姆·琼斯》《克拉丽莎·哈洛》等现代小说,还有纳森也爱读莎士比亚及弥尔顿等作家古典作品。艾凡斯似乎是个爱书人。
艾凡斯说这里是客房,要纳森使用,然后便离开房间,但关上房门传来上锁声音。纳森跑过去转动门把,发现真锁上。
床底下放着夜壶。是叫他用这个壶便溺吗?虽然外观豪华,但这岂不是形同监狱独房吗?
衣柜里有供更换衣物和内衣裤。原来艾凡斯老早就打算监禁他。纳森浑身战栗。
虽然有佣人,但艾凡斯似乎没有妻儿。然而他却不与纳森起用餐,三餐都是由他亲自送到房间里来,然后询问《悲歌》进度。牛肉、小羊肉、羊肉,分量十足肉料理,让纳森联想到把猎物养胖食人魔。
艾凡斯拿起纹章学书,瞥眼就放回桌上。
“这对写诗有帮助吗?”
纳森想到爱德和奈吉,才会看起纹章学书。
因为那本书,三人才开始做朋友。
尽管“友谊”被某人在箴言中贬为青菜,但对现在纳森而言,那却是只有王公贵族才得以亲尝东洋稀有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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