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边眼睛看着孩子,边同握手。注意到他手又干又热。他说:“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除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是她主动吗?她看上他哪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多长时间约会次?她写过那些话都能背下来,“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不过人在爱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直在用老办法。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任何东西、任何人。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亲爱……”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青黑斑,心想:没有什地方是保险,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绝招。
“能让再喝点橙汁吗?”
“这不会有什不好吧?”斯迈思小姐不太有把握地问,“可怜孩子,也许他在发烧。”
“们叨扰你够久。”
“如果不把你们留住话,哥哥是不会原谅。他很喜欢孩子。”
“你哥哥在吗?”
到羞愧:她是这相信话,而都在这儿干些什好事呢?并没有离会见X目更近点,再说,与床上那个家伙打上照面是否就真能让开心点呢?改变策略,说:“该自介绍下,叫布里奇斯。”
“叫斯迈思。”
“有种强烈感觉,好像以前在什地方见过你。”
“想没有。对人面孔记得很清楚。”
“或许在公共草坪上见过你。”
“你上这儿来真正目是什?”他突然打断思绪。
“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人……”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下班回家来吗?”
“这个——他工作日其实是星期天。”
“是教士吗?”暗含恶意地问道,但得到却是个让人不解回答:“并不是。”她脸上露出丝忧虑神情,那神情像幕布似悬坠在们两人中间,而她便带着自己苦恼躲到幕布后面。她站起身子,这时候前厅门打开,X来。在昏暗门厅里,依稀辨认出个有着张演员般英俊面孔男人——这张面孔照镜子照得太多,沾着股俗气。悲哀而不满地想道:希望她品味更好点才是。随后,那个男人走到灯光下。他左边脸颊上有几块厚厚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统不纯标记——刚才是冤枉他,他无论照哪面镜子都不可能有满足感。
斯迈思小姐说:“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小男孩不舒服。要他们进来。”
“和哥哥有时候会上那儿去。”
“他该不会是叫约翰·斯迈思吧?”
“不,”她说,“叫理查德·斯迈思。小男孩现在感觉怎样?”
“更不好。”帕基斯儿子说。
“你看们该给他量量体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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