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里找寻美,执意去自由,去拒绝任何对想象力制约,在认清“意识”种种风险同时,称颂它是人类所能拥有最好东西—至少,如果你像芒特老师自己承认那样说不清道不明地就是爱读纳博科夫,那这些副作用也不算很糟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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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成为读者,好像是突然着迷各朝中国人写散文,书店里发现陌生文集,都先试那篇写阅读文章;如果你写不好阅读,那就把你写其他暂且放放。后来念英文,也直在力所能及地尽量多见识英文里评论家,如果他写过纳博科夫,这就是很好石蕊试纸。因为纳博科夫艺术立场太极端,如果聊他都讲不出几句有意思话,那就,bao露你还是把文学评论先当兼职来干比较好。当然,说是自己。直到目前为止,不认为道出什关于纳翁新鲜见解,前面那八千字基本都是们这些“亲纳派”共识。没有办法,只能用耸人听闻来冒充—
这部短篇集其实研究生就开始读,读到半停纳博科夫是觉得他英文不好;是偏重于“有害”那层意义不好。至少是对不好。那时候迷信福勒式(第版1926年问世“福勒英文惯用法”或许至今仍是最有号召力风格权威)不动声色干净英文,纳博科夫那种“你真够”级别华彩和俏皮真让很快就认定,那是种他自己发明语言,只是英文读者能懂而已。《塞巴斯蒂安·奈特真实生活》(TheRealLifeofSebastianKnight)终于投向美国大众时,《纽约时报》很扫兴,来句:“所有这些在俄语里可能读上去真是不错。”1942年,纳博科夫巡回演讲,他上讲台应该每句话都事先写好,讲完之后某美国大娘上来热情地夸赞他,说:“最爱就是你那种不合规矩英文。”所以,也不只是那些闭门生造二手语感才觉察面前是头品种新奇怪兽。纳博科夫不是自己也说嘛,“康拉德拿手是那种现成英文”,也就是那种本地人用英文,“而拿手,是另外种”。好吧,别客气,不想要另外种,想要那种比较英英文,谢谢。另外,那种无处不在喷薄诗意可能也更属于俄国文学传统,让那时觉得有些生分。
当然,自从毕业后摆脱种“英文学者”极为荒谬自定位,现在很容易就认同安东尼·伯吉斯那句:“他选择使用并改造们语言,是们所有人光荣。”倒确实要致谢芒特老师,或多或少有那个讲座功劳,让重新读起纳博科夫。《普宁》之后,那种文字间狂喜只要尝到滴,就再也回不头。但还是得承认,纳博科夫大部分句子入眼时还是要雾蒙蒙地重新聚焦,而且还是总让人担心那种精妙把控浮夸感会不小心过头。这次再读短篇集,有些是初遇,有些是重逢(除极度怀疑自己读过,也跟第次读差不多),给自己个贯穿始终任务,就是找例子证明当年对纳博科夫英文不地道猜忌是正当。每次觉得发现什,盘算着该如何训斥它,但出入上下文,只要瞪着它足够久,那种艰涩或不适感就消散,或只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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