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这样说,或者告诉你里面有很多烤焦头骨,就很容易从不忍卒睹范畴收不住,下冲入到“故作”不忍卒睹荒唐感受中。觉得《血色子午线》极致阅读体验里,核心就是这样种悖论:如果你不停地被那些兽行所震骇,相当于每隔几页掩卷呼号“他们怎能这样!”,只觉得这本书你还没有读进去;但如果你在这本书预设中待得过于舒服,也就是真正认可人在特许之下自然与嗜血禽兽无异,那这场紧接场惨怖情节读来不免会有些……厌倦。把这个问题表述得再实际些:理想读者期待这些杀戮会更让人沉迷,这样他才可以真情实感地投入进去,然后他从这场阅读中获得回报才会在艺术上更深刻。其实这也是在想象麦克法伦那句“重塑头脑”评语时所想象—以为会在很多时刻觉得成为那个小孩是诱人,于是在恍惚释放恶意同时,让他那种潜在“怜悯”和“抵抗”在道义上更为有力。你很容易把这个小孩和《长路》中小孩并列起来,觉得他们可能就分别以“童真”代表两本小说道德内核。至少哈罗德·布鲁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他几乎是把《血色》看成是在世小说家最高成就,他就觉得小孩对法官洗脑抗拒到底姿态是英雄式。
网上很容易找到耶鲁大学战后美国小说课,艾米·亨格福德教授(AmyHungerford)谈《血色子午线》时候要和布鲁姆商榷正是这点,她说麦卡锡这个故事几乎是个戏法,让你误以为是个成长小说框架,主角总该成长,但其实他没有,他怜悯都是自己人,对跟着大部队杀别人从来没抱怨过,而这种看似超越实则脚踏空失落感,其实让你更接近这本书泯灭善恶主旨。当然,这个正反方论证是阅读《血色》重要环节;立场大概是在艾米和哈罗德中间:正因为这小孩在道德上没有什开悟和高人等,他依然可以凭着本能拒绝法官带着死亡威胁迷人教唆,似乎就更值得欣赏。
可话说回来,如果们只是在描述《血色》阅读体验,这场关于小孩道德立场论争却更像是条离题分支剧情,之前提过,们大部分时间都不知道小孩在干吗。布鲁姆教授和亨格福德教授都坦陈,他们最早读《血色子午线》都放弃过好几次,大致是血腥得有些吃不消,但在看来,那些半途而废另面也很可能是反复吃不消也是种无聊。既然,对那个小孩关切和道德期许不足以支撑你顽强地经历场又场大同小异丧心病狂,读者需要那些小小激励来自哪里呢?
对来说,来自麦卡锡环境描写。回头过遍阅读时“页边感想”,在小说才到五分之时候,某自然段开头是“他们登至山巅,放眼可见数英里”,就在这句话边上靠着几个字:“每次到环境描写都激动人心”。(这位读者对,bao力疲倦速度很可能是非典型。)比如这样段落:
傍晚他们登上座平顶山,向北旷野尽在眼底。西方落日如燔祭烈焰,火光中定定升起列小小沙漠蝙蝠,沿着世界颤抖边缘,尘土被风吹下空洞,如远远有军队扰起烟雾。群山如屠户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