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晚点。’”
但是为什,请告诉,比赛之前到底为什要放国歌?达拉斯牛仔和芝加哥熊不是两个具有盈利性质私营企业吗?这不是他们合同工正在上班吗?那你怎不每支广告之前,每次董事会开会之前放国歌?每次到银行存款取款怎不放国歌?
注意到这本BillyLynn’sLongHalftimeWalk(《比利·林恩漫长中场之路》[简体中译本名为《漫长中场休息》—编者注])是BBC评过新世纪最好十二本小说。在伊拉克立功个小分队回国在橄榄球赛中场接受欢呼。李安拍电影预告片出来,个镜头是唱国歌时男主比利满眼热泪,心想不对啊,看书唯留下就是ATM机上放国歌意象,怎就哭呢?书里查果然写着“想哭”,但至少不是因为爱国。打仗书看得少,写伊拉克只看过TheYellowBirds(《黄鸟》)和Redeployment(《重新派遣》),都没有BillyLynn有意思,可能是苏大学士说“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描绘战争,写枪林弹雨尸横遍野恐怕写不过看球听歌。
文字上,这本书倒是非常美式。Scaz,俄国人发明词,指整个故事是叙述者用俚俗味道浓重私人化语言讲述。马克·吐温,塞林格。但总觉得,美国文学精髓不是《麦田》,而是惠特曼—爱聊,不雅,个人和集体关系混乱,最重要是莫名昂扬,不知道在高兴些什。比利·林恩只比霍尔登大三岁,还是那个意思:少年真挚困罔很正常,但见识世界粗,bao和荒唐之后依然生机勃勃不失天真,才是文学。
2016.7
9
如果算是个诗人,那也是因为诗歌比其他手艺更难逃脱“不合时宜”以及“被边缘化”,以此示意自己可笑。
去年初《10:04》出版,本·勒纳(BenLerner)时间铺天盖地才名;上回在这个空间里让五体投地作家玛吉·尼尔森称这部小说是“几近完美文学”。近年来失忆严重到已有多位亲友表示无法理解还在买书来看有什意义,但勒纳老师制造好几个“文学时刻”怀疑会今后多年留在大脑中显眼地方。比如他上部LeavingtheAtochaStation(《离开阿托查车站》)开头,去普拉多,个男人在画作前号啕大哭,引来整个美术馆保安,半自传体主人公心里担心是自己没有像这样“获得深刻艺术体验能力”。
两部小说有种贯穿气质,就是叙述者与自己正在经历事情断裂感,他好像永远不在这里,永远活在“差不多”(virtual)和“真正”(actual)之间,活在默存先生所谓“冲动”和“才能”之间。勒纳本人其实写小说之前有三本口碑很好诗集,也因此作为富布莱特学者被送到西班牙写诗,但他出本小册子叫TheHatredofPoetry(《憎恶诗歌》),说写成诗都很讨厌,打动他诗句都是去掉回车引在散文里,因为它们是“诗意可能性”。他小说里四处是这种落差具体形态,就像他总觉得自己西班牙语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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