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以极其明确方式向倭讷表达如下信息:他在自己国家公使馆那里不再受欢迎。
但他仍然固执己见。陈继淹已在前门北平警察局总局服务多年,是全北平警察头儿。倭讷设法通过他把那盏在狐狸塔下发现灯送去做指纹检测。之前这项工作没人去做,这令倭讷感到吃惊。检测结果并不理想:由于摸过这盏灯人太多,上面指纹都被弄乱。看起来比涅茨基警长并没有妥善保存这件证物。它已被污染,无法复原。
更值得注意是,倭讷从案件记录中发现,从现场找到物品,包括帕梅拉衣物、鞋子、腰带、日记本、法国总会溜冰场会员卡,都没检测过指纹。他简直目瞪口呆。现在他要求把它们都送去检测,但结果还是样。指纹都已被破坏,因为那些物品经过太多人手。枚清晰指纹都没有。
倭讷还记得,谭礼士在盔甲厂胡同和他谈话那天,博瑟姆和比涅茨基曾在宅子里走动,拿起帕梅拉个人物品,随意地把它们塞进外套口袋,甚至没有就拿走东西出具张正式收条。他现在对证物失效点也不吃惊,因为警察对帕梅拉物品态度用最好话形容也称得上“草率”。倭讷曾再要求莫理循大街警署归还帕梅拉私人物品,包括她那块昂贵铂金钻石腕表,因为他想把它留作对女儿纪念。而那只从她房间里拿走银奁在归还时已经坏。
倭讷现在试着越过那位英国领事,向更高层级寻求帮助。他开始鄙视那位50岁艾伦·阿彻先生,认为他是个庸人。1911年,阿彻入部考试失利,走后门进入外交界,利用各种关系谋到个职位。他没有受过法律方面正式训练,现在却有权审判他人。
1938年初,大英帝国驻中国最高司法代表大英王室律师(BritishCrownAdvocate)曾到访北平,倭讷试图求见他。阿彻阻止这次会面。现在,倭讷被禁止进入公使馆大院,因此他直接向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卡尔(ArchibaldClarkKerr)爵士呼吁。当时因南京陷落,公使暂时驻跸上海。阿彻也因此被迫亲自给卡尔写信:
……倭讷先生自己也深知,他在信里要求调查对象于案发时已经由英中警官彻查过,但不幸是他们没有得出任何结论……所有他要求查证对象之前都已受到过最充分调查,但当局未能使罪犯伏法。所有可能线索现在都已穷尽,所有可能犯罪现场都已被搜查,但无成功……[110]
卡尔刚刚履新,之前对倭讷和他女儿谋杀案无所知,因此他选择站在自己北平手下那边。随后,卡尔听从阿彻建议,向倭讷抛出个诱饵——伦敦某著名大学汉学教授职位,希望以此终止他对案件调查工作。如果接受它,倭讷就可以回国投入学术研究,他声音将会渐渐消弭。
倭讷被激怒,他在给卡尔回信中写道:“真是讨人欢心啊,但——没门!逃避或溜走不是解决问题方式。可是在揭示个弱小孩子遭到残忍杀害秘密……”
他按捺住怒火,反复向公使求助,但卡尔坚称只有阿彻有权决定是否采取任何进步行动,可是后者所谓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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