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翼尖鞋,顾客点着头,赞许地说,想说就是这个。不要布罗根——要翼尖。
汉克和弗兰克又被放回鞋盒里,过会儿,它们被双看不见手从地板上拿起来,送回库房,再次加入未售之鞋行列。汉克现在怒火冲天。那个胖子话激怒它,在过去小时里愤愤不平地说四十三遍笨重和庄稼汉鞋子后,汉克终于开口,拜托它别说。你意识不到们有多幸运吗?它说。那家伙不光是个蠢货,还是个肥佬,们才不要托着那多肉呢。这个
法便是拒绝考虑这点。不过,汉克和弗兰克所讲语言,人类很显然听不见,因为它们会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交谈,根本不怕被人听到——至少不会被活人听到。然而,在其他鞋子面前,它们就必须周全小心些,因为商店里所有鞋子都说鞋语。实际情况是,在弗格森早期读者中,没有人反对他使用这种荒诞、假想语言。他们似乎都默认这是合理艺术发挥,但也有几个人觉得,他赋予汉克和弗兰克视物能力,却有些过头。鞋子是瞎,个人说,大家都知道。鞋子怎可能看见东西啊?这位十四岁作者想会儿,耸耸肩说道:当然是用它们鞋眼。还能怎看?)
顾客是个大块头男人,个大腹便便、高大魁梧家伙,脚踝浮肿,皮肤黏湿、苍白,看起来就像他可能患有糖尿病或者心脏病样。或许不是个理想主人,但在过去三天里,汉克和弗兰克已经无数次地告诉对方,鞋子没得选。谁买走它们,它们就得屈从于这个人意愿,无论他是谁,因为它们工作是保护双脚,在任何情况下保护任何脚,无论那双脚属于疯子还是圣人,鞋子必须完全遵从主人意愿,尽到它们责任。不过,对于这双新制作布罗根来说,它们还那年轻、锃亮,牛皮制成鞋帮和无拘无束鞋底依然硬邦邦,所以这仍旧是个重要时刻,因为从这个时刻起,它们终于要变成双功能完备鞋子,店员把汉克穿在顾客左脚上,又把弗兰克穿到右脚上后,它们开始心满意足地哼哼起来,惊讶于被脚穿上之后竟然会如此舒服,而且更神奇是,鞋带被拉紧,两头被系成个整洁、牢固蝴蝶结之后,那种快感竟然有增无减。
看着挺合脚,店员对顾客说,您可以去镜子面前走走看。
就这样,汉克和弗兰克第次见到它们在起样子——胖男人照镜子时,它们也看到自己。多好看双鞋啊,弗兰克说,而这次,汉克和它取得致。有史以来最优质双布罗根,它答道。或者,模仿诗人话来讲就是:鞋子王国中国王。
然而,就在汉克和弗兰克对镜自赏时候,那个胖子却摇起头。说不准,他告诉店员,看起来有点儿笨重。
您这种体格就得要双坚固鞋。似乎是怕得罪顾客,那个店员用种淡然口吻说道。
当然,胖子嘟囔道,这还用说?但这并不是说就得穿这种庄稼汉鞋子啊。
这是经典款,先生。店员干巴巴地说。
警察穿鞋子吧。看着挺像,胖子说,适合便衣警察。
沉默好会儿后,店员清清嗓子说:那您再看看别?翼尖鞋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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