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竟然和这位不起堂哥成家人。他爱他,他心里想,他爱他爱得毫无保留,而且他知道吉姆也爱他,理由就是在滨河公园起度过那些星期六上午,吉姆本来可以有百件其他事情做,但偏偏选择教个矮小十二岁少年怎打篮球,他爱他,因为他打电话来邀请他去剑桥,没有别原因,就是在起闲待会儿,而弗格森在品尝过男男之间那种亲密快感后,现在只要能脱光衣服躺在吉姆怀抱里,被吉姆拥吻,被吉姆爱抚,他什都愿意做,是,被吉姆干屁股也行——这事儿他和春天时那个城市学院男生从来没做过——不管吉姆让他做什,他都会做,因为这就是爱情,份熊熊燃烧伟大爱情,会在他余生中直燃烧下去,要是吉姆原来也是个两边通吃男生,就像他自己似乎在变成那样,当然这基本上没什可能,不过要是话,那吉姆个吻就能把他送进天堂大门,是,在前往波士顿旅途中想到这个念头时,弗格森心里冒出来就是这几个字:天堂大门。
那是他此生过得最快乐周末——但也是最悲伤。快乐是因为和吉姆在起时,这个大哥哥沉着镇定就像令人心安光环,让他觉得备受保护和安全,而且就像他听吉姆讲话时那样,每个时刻他都能指望吉姆会认真听他讲话——吉姆从没让他感到自己不重要、低人等或者被冷落。那顿在查尔斯河对岸小饭馆吃丰盛早餐,那段有关太空计划、数学谜题和巨型电脑有天会小到能放入手掌心聊天,星期六晚上在布拉特尔剧院看两部鲍嘉电影连场(《卡萨布兰卡》和《逃亡》),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天下午,他们俩在起待那多个小时,有那多值得感激东西,但也从始至终贯穿着痛苦,痛苦地知道他想要吻永远不会得到,拥有吉姆陪伴却无法拥有吉姆,而拥有和无法拥有,意味着永远不表露他真情实感,否则就有在永恒羞辱之火中灰飞烟灭危险。最糟糕是:篮球单挑之后,在更衣室看着他堂哥裸体,和他起光着身子站在起,却无法伸出胳膊,用手指摸摸他禁忌之爱那结实精瘦、肌肉分明身体,接着是星期天早上弗格森想出那个无耻花招,为试探吉姆,丝不挂地在宿舍里瞎晃悠个多小时,非常想问吉姆他愿不愿意被撸下,但又不敢,非常想坐在吉姆床上,当着他面开始撸,但也不敢,他满心希望自己裸体能从那位直得不能再直堂哥身上勾起点儿什反应,不用说,这招没有奏效,因为吉姆那会儿已经在和别人交往,个来自霍利约克山女孩子,名叫南希·哈默斯坦,星期天中午她还开车过来和他们吃顿午饭,个相当漂亮、聪明女孩,她看中吉姆地方也正是弗格森喜欢吉姆地方,所以,就算在他开心时候,弗格森在那个周末经历不少悲伤,心痛地渴望着那个永远得不到吻,明白他奢望这个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星期天坐在载他回纽约大巴上时,弗格森默默哭会儿,太阳下山、夜幕围住大巴后又狠狠哭半天。他意识到最近这些日子,他哭得越来越多……他到底是谁?他不停问自己……他到底是什?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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