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吉尔伯特·施奈德曼,就是弗格森那位聪明过人新大伯,他努力程度丝毫不亚于任何人,边在茱莉亚音乐学院专职教授音乐史,边还给很快就将付梓音乐百科全书撰写条又条古典作曲家条目,以及唐姨夫,就是他好朋友诺亚那位过分严肃、有时候脾气很差父亲,他也工作,而且从来没停止过工作,在埋头写蒙田传记同时,每个月还能交出两篇有时甚至是三篇书评,甚至连阿尼·弗雷泽也工作,这个辍学、征兵时被列为4-F、偷逃缴税前橄榄球运动员拼命地工作,这点弗格森很解,但这并没有阻止他每天晚上喝六罐卢云堡啤酒,同时和三个镇上三个女孩保持肉体关系。
和他父亲在起时,弗格森会尽量努力不让自己生气,虽然他对这个电器大王竟然愿意让丹·施奈德曼给他儿子零花钱感到惊骇不已,于情于理,这钱本来应该由他这个做父亲给,但弗格森怀疑他父亲也很恼怒,只是没有针对他,而是在生他母亲气,毕竟,她不但催着他离婚,还很快又再婚,舍弃掉他本该对儿子所负责任后,弗格森父亲不仅得到他吝啬鬼奖赏,不想破财时就不破(基本上是任何时候),还获得占他前妻新丈夫便宜额外快感。不过是跳蚤表演杂技,小心眼儿敌意和折磨在胡闹罢,他边这样告诉自己,边感到心收得越来越紧,或许父亲背弃他责任也好,因为就算他给弗格森也不会要,他已经决定不再要父亲钱,不想再因此与他起争执,那会被视为敌对行为,几乎可以算是宣战,弗格森可不想跟和他父亲吵架,他只想尽可能安静地熬过他们会面,不要生出什是非来,不要给他们中任何个造成痛苦。
不要他父亲钱——也不打棒球,因为阿提·弗德曼鬼魂每天还与他形影相随,而弗格森绝不会食言。其他运动可以参加,但都没棒球那重要,而高中第年在校篮球队预备队打过前锋后,弗格森决定第二年不去参加校队选拔,为他参与团体性体育运动画上个突然而决然句号。运动曾经对他意味着切,但那是在他读过《罪与罚》以前,在他发现与达娜·罗森布鲁姆鱼水之欢以前,在他抽过第根香烟、喝过第杯酒以前,是在他成为后来那个每晚窝在自己房间里用文字填满他宝贵笔记本以前,虽然他还热爱运动,永远都不想放弃运动,但它们已经被降级为闲来无事时消遣——打打触身式橄榄球,临时组队打打篮球,在新家地下室打打乒乓,偶尔在星期天上午和丹、他母亲和艾米打打网球,多数时候是双打比赛,要是子女对父母,要是父女对母子。休闲娱乐而已,绝非他小时候那种生死攸关战斗。好好打,出身汗,赢场比赛或者输场比赛,然后回家冲个澡,抽根烟。在他眼里运动仍然很美,尤其是他最在乎已成禁忌棒球,他以后再也不能打棒球,虽然他还会为这支刚刚成立、在法拉盛打主场球队呐喊助威,但西方世界命运已经不再维系于“火车”科尔曼在第九局后半局已经两次出局、还剩两人在垒情况下走到击球区上。在不可避免地被判三振出局后,他继父和继哥唉声叹气,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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