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学术论文,还有他新闻报道和诗歌翻译。这些溢美之词让弗格森受宠若惊,但薪水是最终决定性因素,每周两百美元(有学校经费资助),这就意味着到秋季学期开始时他可以赚到两千多美元,就这样,他不去加利福尼亚。五十二岁、矮矮胖胖弗莱明是个终身单身汉,对年轻男子有浓厚兴趣,不过无所谓。弗格森从来没有怀疑过教授对他有好感——但这不是什他应付不事情,也没有什可以阻止他接受这份工作。
5月初,他最后次写信给米尔德里德姨妈,心存侥幸地想着伯克利那边或许终于有什工作机会,可以让他在开始这边工作前退出和弗莱明口头约定,可两个星期过去还是音讯杳无,当他最终忍痛给加利福尼亚打去长途电话时,他姨妈却声称自己从未收到来信。弗格森怀疑她在说谎,但他无法证明自己猜疑,而且就算说又有什区别?米尔德里德并非有意妨害他计划,她就是懒惰而已,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现在做任何事都为时已晚,而这位曾经很疼她独无二阿奇姨妈辜负他期望。
艾米很痛苦。弗格森很绝望。要分开两个半月想法太可怕,他们连谈都不想谈,然而谁都没有发现更好解决办法。艾米说她很佩服他表现得像个成年人(尽管他感觉她对他也有点生气),而弗格森想诱使她取消行程并留在纽约,但他知道这做很放肆,所以根本没问。6月5号六日战争爆发,战争结束后第二天,艾米只身去伯克利。买机票钱是她父母出,她走那天早上,弗格森和他们起坐车去机场。次尴尬、不愉快告别。没有眼泪或者什隆重仪式,只是个久久、严肃拥抱,然后约定尽可能多地写信给对方。回到他在西111街上住处,弗格森坐在床上,看着他面前墙发呆。他听到隔壁公寓有个婴儿在哭,他听到五层楼之下人行道上有个男人在对着谁破口大骂,然后突然间,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犯这辈子最大错误。不管有没有工作——他都应该跟着她去,然后尽其所能想办法解决。这才是你应该生活方式,这才是他想让自己拥有飞跃人生,舞动人生,但他选择责任,放弃冒险,选择对父母义务,放弃对艾米爱,他痛恨自己谨慎,痛恨他步履沉重、顽固保守心态。钱。总是钱。总是没有足够钱。有生以来第次,他开始想知道出生在富贵之家会是种什感觉。
又个暑假要待在酷热难耐纽约,只有疯子和收音机为伴,晚上躺在床上听隔壁艾米房间转租客打呼噜和放屁,出汗,每天到中午时衬衫和袜子就已经湿透,走在街上得拳头紧握,这片地区现在每隔小时就会发生次持刀抢劫,四名女性在住处电梯里遭到强*,时刻准备好,睁大眼睛,经过垃圾桶时候尽量憋住气。他每天在藏书百万巴特勒图书馆(建筑仿自巴台农神庙)待很久做笔记:独立战争前哥伦比亚大学,当时叫国王学院,十八世纪中期纽约生活状况(猪满大街地跑,马粪随处可见),全州第所大学,全国第五所,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古弗尼尔·莫里斯,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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