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杀牛律法,适提出建议并不是很好,但却可以在短时间内彰显这个即将成立“政之府”作用,加深民众印象,方便日后进步增加所拥有权限。
反正日后有机会还是可以修法,此时彼时,估计偷牛也不算太多,地方也不大,墨者还赔得起,日后等有收税权再慢慢修正。
参与讨论建议墨者考虑后,也纷纷同意,适便拿着纸将刚才讨论通过建议问出去,询问众人是否同意。
众人或许不解介于上下之间中介到底是个什东西,却很喜欢这种处置方式,纷纷同意,也觉得这个办法极好。
如今既是公意,以此为名算是恰到好处,并无突兀。
在之前两天聚集中,辩五十四已经说清楚墨者们想要陈诉道理。
墨子既然将公共意志为“上”,但这个“上”不是人,而是个虚化东西,所以不可能自己来把这意志执行。
若真有什集信仰公意之力能够凝结出个人格人,那倒简单,奈何不可能。
因而需要在众人之下与公意之上间,存在在个中介者,这个中介者由特定推选出来贤人担任,这些贤人作用就是想办法保证至上“公意”实施。
但两个字都已经有,所以组合在起并不突兀,相反不需要解释就能明白其中意思。
当然,这个明白是限于那些读过书文人,至于民众这个词是个新词,只需要让他们接受就好。哪怕管这东西叫二三,也不影响民众理解。
《大雅、皇矣》中就有“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说法,政便是政事意思。
《礼》中也曾说,夏官司马,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称之为政官。
此时已经分得很详细,天官又称治官,有治权;地官称教官,负责教化;春官称礼官,负责祭祀;夏官称政官,负责政法;秋官是刑官,负责抓捕和处置……
本质上,每个人都是上部分,但如果是单独人则完全是下,所以下要从上,既是从上也是从自己。
这个逻辑解决墨者尚贤、天志之中“下从上”中上,到底是什玩意问题。
这个不解决,上很容易就变成君王,如今走到这步已经可以不是君王,至少不可能是绝对权力君王。
当然这东西在此时国君都能被逼着z.sha天下也罕有,初步变法魏斯勉强算半个,别国还早着呢。
虽然现在政之府还未成立,但这个作为墨者定义中“上下”之间中介,已经可以在想象中存在。
z.府中府字,本也存在,府库说,更是各国都有。
按说按照此时叫法,称之为政之府并不合适,最起码应该是天官级别治府,而且实际上六官职责都要有。
但如果六官职责全有那就有些僭越,所以用个模糊化也容易被其余学派理解政与府二字。
再者,从这时候说起自古以来,有周代政字已经单纯地从大司马负责事务逐渐变为“公事”意思,用在这里正合适。
当年冉求回家晚,孔子问他为什回来晚,冉求说有政事。孔子当即就正色道:你那不能叫政,要叫事。公事才叫政,你给季氏当家臣替他办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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