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国君贵族允许,另方面则以万民相约之法得到民众允许。
前者随时可能反悔,但后者则只会越发支持。即便前者反悔,那也无所谓,到时墨者仍旧是沛邑城外无冕之君。
至此,墨者才算是真正拥有在沛地行义资格和基础。
如此来,第七天事也就顺理成章:墨者守城之术中,本就是重刑罚震慑,只以怀柔行义并不足够,所以那些巫祝便可以成为刑罚震慑样本。
*祀、活祭、敛财、触怒鬼神等等这些,都可以挑动民众情绪判处这些人极刑,而且还有更重要样东西——他们敛财所得那些钱,是民众所希望和喜欢要回。
PS:
乡长、连长之类词汇,齐桓公时代就有。只不过那时候连长级别高点,个连队200人,四辆战车。军师旅团营连叫法,才是真正复古。县应该是楚人先用,沛地后来是西楚重要组成,楚县最高长官叫公,所以刘邦起兵才被称沛公。几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甚至改变当地人口构成和思维方式。前284年,沛才属楚。而刘邦起兵才不过前209年。70年时间,沛已经被楚人经营只知楚。宓子贱事,必是公田麦,私田麦解释不通,而且那时候私亩还刚出现,孔子还因为私亩税改革事和冉求闹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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