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虽寒冷,却浇不熄胸腔中火,他又想起来饲养过那些猫。
他摸索着,从衣服内兜掏出支被撕去标签小玻璃瓶,匆忙吞下三颗黑乎乎药丸。
第二天,出现妻子面前朱利尔斯,依旧笑容温柔,举止文雅,无论是谈吐、用餐还是细微肢体动作,都完美得能当礼仪课上模范,连最注重仪表绅士也自叹不如。
良好教育和皇室优雅,在他身上显露无疑。
“睡得可好?”他用银柄餐刀切下小块煎嫩排,“昨晚凌晨,还瞧见你房里亮着灯,迟睡对健康有不良影响。”
“……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只靠美丽文辞,写出来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
“那什是力?”
》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你再干什!”父亲知道这件事,赶来,揭开他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伤口,问道,“疯吗?”
“不,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后代都是坚强人,但这种锻炼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
他突然爱上受痛感觉。
“你偷窥?”佩姬挑着眉毛,把沙
“嗯……”对方好像没词,她跺跺脚,仔细想片刻,忽然把手中纸揉个粉碎,“瞧,这便是力,把喜欢、珍惜事物打烂,破灭。”
朱利尔斯不知道这位刚成年姑娘只是在嘴硬,他从未见到过,有女性用如此成熟口吻和他交谈,宫廷里都是群说话细声细气侍女,他又懂两个词:“倾慕和……毁灭。”
他去问父亲那个女孩是哪家小姐。“金雀花家族长女,佩姬·唐·莱因施曼,见过次,小小年龄,就和她那位公爵父亲般,把所有人都当成傻瓜。”
朱利尔斯没听出来父亲话语中厌恶,他只念叨着那个名字,“佩姬。”
“佩姬。”他无意中触碰到水莲蓬头开关,冰冷水让朱利尔斯打个冷颤,清醒过来。
另个人生中意义,是十岁那年某个夏日。
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诗人,创造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手,蛮横地将写满字纸夺过去。
“……那是装罪恶灵柩,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尽头,归宿……什乱七八糟?”说话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影子笼罩,金色灿烂光顺着她身躯蔓延,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游步人间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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