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眼前东西拉扯进来。事实上,直观感受才是生活实践血液,观察者臆想无非是窗外雨点。当为写这篇导读和马修对谈时,他援引苏珊·桑塔格(SusanSontag)话说,如果你在博物馆看到幅画,说“它是新古典风格”,这是种肤浅无聊“看法”。站在幅画面前,为什定要下这样定义?为什不以自己直觉进入画本身?
问马修,他是如何与受访人建立起那种强烈直接同理心。他强调,这不是个研究方法问题,而是你作为个人存在方式问题。对身边事物予以高度关注,是他贯生活方式。“你看坐在眼前朋友穿衣服是什颜色,是蓝色。但那究竟是哪种蓝色,它和通常说蓝色可能又不样。”只有深入到细节,才能看清生活肌理。他很受几位被他称作是“观察天才”小说家启发。除大家熟知《愤怒葡萄》(TheGrapesofWrath)作者约翰·斯坦贝克(JohnSteinbeck)和《天堂》(Paradise)作者托妮·莫里森(ToniMorrison)之外,他还提到拉尔夫·艾里森[2],莱斯利·马蒙·西尔科[3],丹尼斯·约翰逊[4],以及杰斯米妮·瓦德[5]。他们从大家都能看到东西里,看到般人看不到东西。
觉得马修还有种能力,能在陌生受访者身上看到他自己。因为在受访者身上看见自己,受访者就是很具体真实人,而不是被理论定义“角色”。调查者在受访者身上看到自己,也会让受访者在调查者身上看见自己,彼此都可以放松。调查者无需时刻惦记着那些事先准备好问题,用不着为问答间可能出现冷场担心。如果时无话可说,就观察对方怎自言自语,怎在沙发上发愣打瞌。受访者对马修坐在身边埋头写笔记也毫不在意。
马修这个能力和他自己生活经历是离不开。他出身贫寒,父母曾有过被驱逐经历。后来他又认识不少被驱逐、不得不自己动手盖房游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研究者只能研究和自己生活经历相似群体。人类学实地调查目,就是要让们通过长时间亲密互动,在对方身上看到自己。要达到这种状态,靠投入、靠执着、靠想象,归根到底靠对生活关怀和热爱。能与街头小贩随意地聊天、和建筑工人轻松地玩笑,是种相当重要能力。如果不培养这种能力,那方法和理论学得越多,你和这个世界距离也许就会拉得越远。
马修能从受访者身上看到自己,在书写时却全然没有提到他自己。全书采用第三人称。这和80年代后期以来民族志书写风格迥然不同。从影响深远《写文化》(WritingCulture)书出版后,把自己写入民族志几乎成人类学家项义务。学者们强调,研究者不是全知全能上帝,们总是以某种具体身份、在某个具体位置上进行观察和思考。所以需要阐明自己立场,说明如何在互动中理解对方。几乎在同时期,西方媒体写作也越来越多地引入作者本人身影。这种情况在中国也相当明显。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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