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读到妈妈这封信。这个失误实在太荒谬,尽管只是名字错而已(妈妈应该想写“维克多”,却写成“尼克”),但是让劳拉看到她还是会伤心,不能做这种蠢事。时不时就会有信件在路上被弄丢,这封信要是沉入海底该多好,现在就只能把它扔进办公室下水道。他猜想,过不几天劳拉就该纳闷:“真奇怪,你母亲信还没到。”她从来不说你妈妈,也许是她幼年丧母缘故。他便会回答:“就是啊,真奇怪。今天就去给她写封信。”然后他会写好信寄出去,并且故作惊讶,好像妈妈真很久没来信似。生活切照常,上班,下班晚上看电影,劳拉总是那安静、贤惠,对他体贴备至。在雷恩街下公交车时候,他猛然问自己(这不是个问题,但还能怎说呢)为什不愿给劳拉看妈妈信。不是因为劳拉,也不是因为她可能会有反应。(他不太在乎她怎想,只要她掩饰得好?)不,他不太在乎。(真不在乎?)首要原因——假设还有另外原因——暂且称为“立竿见影”原因,就是他在乎劳拉脸色、劳拉态度。当然,他在乎她其实是为他自己,他在意是劳拉读以后反应对他自己到底有多大影响。他知道,在某个时刻,她目光必将落在尼克名字上,她下巴会微微颤抖,然后说:“这也太奇怪……你母亲怎?”他知道,纸上名字会令她双唇颤抖,几乎哭出声来,但她会强忍着不喊出来,为不要用双手捂住因为哭泣、因为颤抖双唇而变形脸。
他在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上班时他又把信看遍。这是妈妈无数封来信中封,除名字弄错那段,没有其他特别之处。他想能不能把字擦掉,把尼克换回维克多,仅仅是把错误纠正过来,然后把信带回家给劳拉看。劳拉对总是兴致盎然。在信末尾,或者有时在正文中间,妈妈会亲热地问候劳拉,尽管由于某种说不清原因,信并不是写给她,而是写给他。劳拉对此毫不在意,依然兴致勃勃,对着某个字琢磨半天。妈妈因为风湿病和近视眼,有些字写得歪歪扭扭。“在吃散利痛,医生还给配点水杨酸……”妈妈信会在画桌上放两三天,路易斯回信当时就想把来信扔掉,但劳拉百读不厌。女人们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信,读完正面再读反面,好像每次都能读出新含义。通常很简短,说些家庭琐事,时不时地提到国家大事(但这些事他往往已经从同样姗姗来迟《世界报》电报新闻里看到)。简直可以说,妈妈信都大同小异、简洁平淡、毫无新意。妈妈最不起点是没有因为儿子和儿媳不在身边而自怨自艾,也没有因为尼克去世而痛不欲生,尽管最初她也曾经呼天抢地、以泪洗面。他们在巴黎这两年里,妈妈从未在信中提过尼克。像劳拉样,她连尼克名字都不说。尽管尼克已经去世两年多,她们俩却直缄口不言。信写到半突然提起尼克,简直是场轩然大波。尼克名字居然冷不丁出现在句子里,“尼”字拖长颤抖,“克”字扭曲变形;但更糟糕是,整个句子荒唐晦涩,唯可能就是妈妈老糊涂,把时间搞混,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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