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你会想起来。”阿什开心地说,又对面前利玛斯点着头说,“你看,这事很有意思吧,们要再接再厉啊。”
有种人和人相处原则就是得寸进尺,别人退让他就变本加厉,别人强硬他就退缩,阿什就是这种人典型。他做人没有自己原则和偏好,常常是人云亦云。他这种人喜欢追逐流行、自命风雅。听到什惨剧发生,定会表现出非常同情;听到什恶行,定会表现得十分愤慨。利玛斯对眼下扮演被动角色很不满,于是不断地逗弄阿什。谈话中,利玛斯经常把阿什弄得难以自圆其说、狼狈不堪。他有时显得很无赖、很固执,有意让他们交谈几乎继续不下去。他们
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
“是看你像在柏林认识个人,如果你定要问话。”
“所以你就跟踪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眼睛直盯着对方脸。
“哪有半小时,就在不远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曾向那个人借过些钱。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点钱。有良心,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下。”
利玛斯仍然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什”,他很快地加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假名。在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红酒,回忆过去好时光。利玛斯开始时候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种很受伤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次聚会上认识,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住处(这点他说准)。那次去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名字。后来他们又谈很多,发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教名昵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夜总会找来,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比尔还真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点找女人玩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起去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付钱。那天比尔要带个姑娘回家过夜,利玛斯就又给他十镑……
“天哪。”利玛斯说,“想起来,全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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