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而是属于所有人;只是在原罪出现之后,们祖先才开始分配财产,从那时起,就有世俗所有权,就像现在们所熟知。而基督和他门徒当初是以第种方式占有财富,他们集体拥有衣物、面包和鱼,就像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中所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所以基督和他门徒拥有食物和衣服,并非是为占有,而是为使用,他们仍然保持绝对贫穷。这点在教皇尼古拉二世谕旨《用尽所获之物》中早已得到承认。
这时,站在对立面约翰·达诺站起来,说乌贝尔蒂诺观点既不符合健全理性,也不是对《圣经》正确诠释。所以,对诸如面包和鱼这种不享用就容易变质财富,既不能用简单使用权来谈论,也不能实际上真享用,有只是过度使用;原始基督教会里信徒们集体占有财物,其所有权思想基础跟他们在入教之前所有权思想基础是样,这正如《使徒行传》第二章和第三章所说;在圣灵降生之后,使徒们占领朱迪亚田庄;不占有财富甘于赤贫誓言并不包括生存所必需财物,当彼得说抛弃切,并不意味着他放弃对财物拥有;亚当就曾有对财物支配权和拥有权;从主人那里得到金钱仆人当然既不只是使用也不是滥用金钱;方济各会人总是引用“用尽所获之物”这句话,规定方济各修士只能使用所获之物,不能支配和占有它,这应该仅指那些使用后不会耗尽财物。事实上,假如谕旨所指财物包括不使用就会变质食物,那就是支持不能成立命题;实际使用无法与法律上支配权割裂开来;占有物质财富基础是人切权利,它包含在国王法律之中;还是凡人时基督,自他在娘腹中坐胎起,就拥有尘世间切财富。他成上帝后,就从圣父那里获得对宇宙切主宰权;他拥有衣物、食品、信徒奉献金钱和虔诚者馈赠。如果他还是贫穷,那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财富,而是因为他不收取财富收益。因此,只有单纯合法支配权,而不收取利益,是不能使拥有者富有。最后,即便《使徒行传》中有不同说法,罗马教廷对有关信仰和道德问题,可以废除他前任决议,甚至可以提出相反主张。
这时,卡法主教吉罗拉莫激动地站起来,他气得胡子直颤,尽管在言语上竭力显出比较和缓。他开始提出个觉得相当混乱论点:“想跟圣主说是,而且本人要这跟他说,从现在就提出请求,希望他改正,因为真相信教皇约翰是基督代言人,由于直言不讳,还曾被撒拉逊人抓住过。想先引用位伟大学者所列举过事实,有天,在修道院僧侣中引发场有关谁是麦基洗德父亲争论。当时被问及修道院院长科普雷斯敲击着自己脑袋,说,科普雷斯啊,倘若你只研究上帝没有吩咐你事情,而对他吩咐你研究却漫不经心话,那你就倒霉。从这个例子中可以推断出,很清楚,基督和童贞圣母,以及门徒们是无所有,无论是个人专有还是共有。承认耶稣同时是人和上帝事实,这就不甚清楚。但是,若有人想否定前者,就必须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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