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苏珊·莫尔斯太太房子,就是来参加葬礼那个疯疯癫癫老太婆。十二号,住是弗罗斯特医生——他就是给卡基斯治病医生。十号,隔壁教堂牧师住宅,里面住着艾尔德牧师。在第五十四大街上,由东向西是:十五号,在麦迪逊大街转角上,住着罗道尔·甘兹夫妇。”“就是那位退休肉罐头商人吗?”“对。至于在甘兹家和十号卡基斯家之间,是十三号——所钉上木板空房子。”“谁产业?”“别着急。它有主,”探长嘟嘟囔囔地说,“屋主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百万富翁詹姆斯·诺克斯先生,卡基斯在那份已遭失窃遗嘱里提名遗嘱执行人就是他。房子里不住人——是份旧产业。诺克斯三年前常住在那儿,但后来他搬到附近个非商业区里,这个住宅就让它空着。”“查过房契,”佩珀解释说,“这房子当然是没有任何债务抵押,可以自由买卖,但却并不打算出售。猜想,他保留这所房子,是出于感情上原因。这是祖传房子——年代像卡基斯那所破房子样古老——同时期建造。”“可是,不管怎样吧,这几所房子里没有任何个人——无论是房主,或是仆人,或者客人之类——能向韦利提供任何情况。你们总知道,两条大街上这两排房子后门全都通往后院;从麦迪逊大街是走不到后院,除非穿过莫尔斯家或者甘兹家地下室,沿麦迪逊大街只有这两所房子;从第五十四大街、麦迪逊大街或者第五十五大街,全都没有通到后院去小巷。”“换句话说,”桑普森不耐烦,“除非你穿过这几所房子,或者穿过教堂,或者穿过墓地,否则是走不到后院——是这样吗?”“是这样。至于讲到墓地,只有三条通道——通过教堂后门;通过后院西首门;还有就是通过围墙上扇门——这扇门确实很高——墓地只在靠第五十四大街这边围墙上开扇门。”“这仍不能说明什问题呀,”探长不以为然地说,“这无关紧要。要紧是,韦利所盘问过每个人,都说从卡基斯下葬以后,自己没有在夜间或者在任何时间到墓地去过。”“有个例外,”埃勒里斯斯文文地插口说道,“莫尔斯太太去过,爸爸。你把她忘啦。记得韦利曾说,她承认自己有个习惯,喜欢在每天下午去墓地在死人头上散步。”“不错,”佩珀说,“可是她口咬定从未在夜间去过。无论如何,地方检察官,所有这些住户都是教堂里教区民,诺克斯当然不在其内,他也根本不算是这里住户。”“他是个天主教徒,”探长大声说,“属于西区有气派大教堂。”“这说,倒想起来。诺克斯在哪儿?”地方检察官问道。“嗯,他今天早上离开本市,也不晓得他究竟到哪儿去,”老探长说,“已派托马斯去搞张搜查证——们不能干等着诺克斯回来,决心要搜搜他那所位于卡基斯家隔壁空房子。”“地方检察官知道吧,”佩珀解释说,“探长有个想法,认为格里姆肖尸体在葬礼之后埋进卡基斯棺材以前,可能直藏匿在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想得对,老兄。”“不管怎说,”佩珀继续讲下去,“诺克斯秘书坚决不肯透露这位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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