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踪,所以们必须搞到搜查证才行。”“这也可能并不重要,”探长发表自己见解,“可是得削尖脑袋,总不能白白放过任何机会呀。”“真是绝妙principiooperandi[1]。”埃勒里咯咯笑着说道。他父亲绷紧脸,非常阴沉、不以为然地望着他。“你——你自以为很不起吧,”他有气无力地说,“好吧……诸位,请注意。关于那所空房子,们还存在个问题。们至今还摸不透格里姆肖是什时候被干掉——究竟死有多久。反正,尸体解剖总能够得出个准确结论来。从目前来讲,们只能立足于推算。假定卡基斯死在格里姆肖被杀以前吧,那就肯定意味着——从们发现尸体地点来考虑——凶手是事先计划好要把格里姆肖埋藏到卡基斯棺材里去。明白意思吗?如果是这样话,那,这所空房子就是个好地方,使凶手得以把格里姆肖尸体保存到卡基斯下葬之后,再找机会利用已经下葬棺材。”“对,不过也可以从另个角度来看问题,老兄,”桑普森持有异议,“在没有尸体解剖报告情况下,假定卡基斯是死在格里姆肖被杀以后,也是同样站得住脚。这就意味着凶手事先无从预料卡基斯会突然死亡,也无法知道将有这个机会可以把被害人埋进卡基斯棺材,因此,这个尸体必定藏在杀害现场——而们没有理由认定格里姆肖是在隔壁空房子里被就地杀害。所以,无论如何,认为,不确定格里姆肖死多久,那随便们怎样推敲都是无济于事。”“你意思是说,”佩珀深思着,“假定格里姆肖被人勒死,是在卡基斯死亡之前,那他尸体很可能就窝藏在被杀现场,是吗?然后,卡基斯死,凶手灵机动,觉得可以乘机把尸体埋进卡基斯棺材,于是就把尸体拖到墓地,也许是从第五十四大街围墙门进去吧?”“正是这样,”桑普森大声说,“卡基斯隔壁那所房子,十之八九与本案无关。这样猜测纯属捕风捉影。”“也许并不完全是捕风捉影,”埃勒里心平气和地说,“另方面,依愚见,在座各位都无非是纸上谈兵而已。为什不耐心等尸体解剖报告出来再说呢?”“等,等,”探长大发牢骚,“都等老啦。”埃勒里嘻嘻笑道:“要是相信乔叟[2]说法,那,您年龄正在大有可为之时呀,父亲大人。还记得那篇《禽鸟对白》是怎说吗?‘人们说得好:正是从这老田老土,年年长出新苗新谷。’”“佩珀,还有别事吗?”桑普森大喝声。他根本不把埃勒里放在眼里。“还有点儿琐碎公事。韦利盘问位卡基斯家和墓地对街百货商场看门人——此人整天站在第五十四大街商场入口处。韦利又盘问值勤警察。但是这两个人都说,自从葬礼之后,从来没有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有什可疑迹象。那个警察夜间巡逻时也没见到任何迹象,不过他承认这尸体有可能是在他不注意时候拖进墓地去。至于百货商场,夜里是没有人在那个可以望见墓地位置上值班——守夜人通宵都呆在屋子里。你瞧,情况就是这样。”“这样傻坐着,连篇空话,可把给逼疯啦。”探长瘦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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