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多年也无法察觉,辆奔跑火车却永远揭示这种差别。速度,在世界内部爆炸,像声压抑千万年呼啸。有速度以后切都今非昔比。所有感觉都变成些细小需要重新校正机械装置。谁知道有多少形容词忽然间过时。谁知道有多少最高级在瞬间荡然无存,忽然变得可笑。这让人悲哀。至于火车,本身也不是个什不起玩艺,它只不过是个机器,然而也很可人,这种机器不产生力量,而是在观念上是种比较模糊东西,种不存在东西:速度。这不是架机器做到千个人才能做到事情,而是架机器实现以前不存在东西,是产生“不可能”机器。由乔治·史蒂芬逊建造,闻名于世“洛克特”,最初火车头之,可以以每小时八十五公里速度行驶。八二九年十月十四日,它在赖恩山举行竞赛中获胜。在那场比赛中,还有其他三个火车头参加。每个都起很好听名字(令人敬畏东西,总是需要个名字,就像有些人,为镇重起见,有两个名字):新奇、举世无双、毅力。当时还有第四个车头报名,名叫“独眼巨人”。它是个叫布兰特斯人发明,是匹马拉着个装着四个轮子传送带在铁轨上飞奔。你看,事情总是这样,过去抵抗着未来,却又难以置信地进行妥协。这里没有丝戏谑,只要能继续占有现在,怎委屈都认,有时候甚至用种固执、迂腐,甚至悲壮方式。当燃烧锅炉上亮闪闪烟囱,飘起怪异白烟,他把那匹可怜马套在辆破车上,那车换轮子。他们除掉他比赛资格。在他出发前,他们就取消他比赛资格。就这样,剩下四个车头进行比赛,洛克特和其他三个。首先进行测试,点五英里路程。新奇号用平均四十五公里时速跑完,引起巨大震动。遗憾是它后来爆炸。确是爆炸——锅炉像水泡样破裂。那个细长烟囱飞出来,忽然间轻飘飘地像烟云样。因为得有人驾驶这个装在两条铁轨上炸弹,驾车人也像木偶样飞出来,为润滑进步车轮,通常需要付出血代价。看见个火车头在奔跑,然后爆炸,应该十分壮观。第二步测试是以每小时十六公里速度跑完百十二公里。有好戏看,洛克特把其他几个远远抛在后面,以每小时至少二十五公里速度行驶,非常激动人心。计算下,最后是洛克特胜出。是史蒂芬逊那个鬼才赢这场比赛。留神下,所有这些,并不是些富豪聚在起,尝试种又快又不省力方法,把装满煤炭车皮运往别处。不是!所有这些,都映入万个人眼睛里,无法磨灭。也就是说,两万只眼睛(不管斜视不斜视),那天都从不同个方位观看。在赖恩山,这多人参与这场世纪赛事:它牵动人类中为数不多但又强有力群人,但震撼人心,它预示着有些事情正在发生,即将打乱人们思维方式。他们看到洛克特号以每小时八十五公里速度直穿雨山。这个不应该引起人们太大惊奇,因为个飞速行驶物体,在某处至少有次交叉:或许是只孤独老鹰向下俯冲或许是树干从河流湍急地方顺流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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